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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27日

這起事件發生的經過在管仁健先生的blog中有詳細的記載,網址如下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05220915
而小兵我當時在319師955旅步2營步2連復國墩的漁港哨,莊x亮則是
955旅步1營步2連戍守狗嶼灣,服役單位和我們同一旅,所以他
逃逸時躲藏過的地方幅員遼闊,而這些地方就是會阻礙射擊之地,
所以接下來的勤務就以清掃射界為主,除了留守之外,其他人每天早
上帶著柴刀砍刀出門,三公尺以下的遮蔽物一律清除殆盡,足足持續
了一個月才達成任務,真是有夠累。
 而太武山砲擊造成對岸漁民一死一重傷(中共對金門廣播的部份內容)
,更是被中共稱為台灣當局故意挑起台海緊張情勢,一時之間戰備等級
立即提昇,衝突似有一觸即發的態勢,所幸事態逐漸平息未再擴大,但已
經引起國際社會普遍關注,而事件的起因就是那根(香菸)惹的禍,
奉勸諸位癮君子,及早戒菸是幸。

引用 TOP

莊X亮在站衛兵時抽菸固然不該,可是真的有嚴重到必須送禁室嗎?其實軍中的事可大可小,就看單位
主官(該連連長,一般來說扮黑臉)與單位主管(該連輔導長,一般來說扮白臉)的決定,在本案中居然是白臉人
硬是將小兵送關禁閉,最後小兵的命就此斷送在他手裡,我強烈懷疑他接下來的人生會過得心安,毫無歉疚。

人的胳膊都向內彎,如果莊兵是被上級查哨軍官查獲,一通電話命令下來只好照辦,可是自己連上長官抓
到,殺雞儆猴一下是絕對有必要的啦,大不了叫他軍紀再教育(全副武裝罰站)嘛,送禁閉我個人覺得是有點
太超過了啦!
莊兵在禁閉室時,敝連也有一位中士常備士官(在校2年半,下部隊服役6年)因抗命罪(本該送軍法審判)
被送進同一處禁閉室。你看我們連上長官多有人性,判軍法然後接著坐牢,期間役期不計入,跟關禁閉然後
沒事,真是天壤之別。

照理在禁閉期間是拔階,大家的權利義務應該一樣,可是莊兵卻惹了這位中士班長,彼此看不順眼
並起口角、相互毆打,那是73年6月26日白天發生的事,當晚莊兵就從禁閉室脫逃,緊接著引發了後續的
這一連串事件。

發佈離營通報之後,雷霆演習也立即展開,這也是我待在金門經歷最長時間的一次演習,金門四面環
海還能逃到那裡去,一般來說演習個兩天就應該找到人了,那知莊兵一逃將近一個禮拜,而且被發現時
已經在金門與中共角嶼之間的海域,情況緊急也是當然的啦。

引用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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