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指正
我們那時領士還是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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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民國六十八年因常備士官班人員過少,以及養成期過長;不敷部隊所需,因而開辦領導士官班。
甄選部隊中具高中(職)學歷以上之常備(義務)役士官、士兵,轉服四年志願役;施以六個月的軍事教育(步科專長),合計四年六個月。畢業後授與中士階,充實基層戰鬥領導士官。
陸軍於民國七十七年取消第一特種兵(三年役期)與第二特種兵(兩年役期)的區分,所有義務役士兵役期均縮減為兩年;從此之後轉服「領導士官班」之服役年限,也由四年縮減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