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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3-25 12:58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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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男女分際不清而肇生軍紀、違法案件層出不窮,以美軍發生件數與嚴重性還較我國有過而無不及,男女混合團體本就有相互吸引因素存在其間,因為人是有視覺感觀、感情與欲望的動物而非機器,在我服務軍旅過程所見,有服役小兵娶辦公室少校女政戰官為妻,有少將主管娶辦公室上尉女參謀為妻,有副營長連續與營內五名女士官交往,弄得該等女士官相互交惡,有輔導長為追求女兵騷擾不斷,有男士官猥褻女士官,單位女連長未處置回報遭懲處調職,有女兵相互愛慕,有男兵強制猥褻同袍,有監察官酒後猥褻女兵,有中校科長飲宴中猥褻女兵,有上校已婚主管與雇員發生不正常關係,有上校已婚主官與雇員發生不正常關係,有上校參謀長猥褻言詞騷擾擾女軍官,像上例情況中屬正面者僅少數,且不分階級職務什麼狀況都有發生可能,因此除強化主動管理與強調懲處連作外,個人自制力還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