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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6 則發表於 2019-03-31 00: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唉:::::
想起一些,不適合服兵役的弟兄,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熬完三年役期的!
一些隱性疾病,心臟肝臟內分必扁平足關節脊椎:::::
照例!新兵到部三個月至半年都屬觀察照顧期,政戰頭(空勤出身)至少要單獨約談兩次以上!
資料上是看不出來,詢問詳談,新兵往往也不敢吐實!
單位主官是一直在觀察著!
外表健壯如牛,說倒就倒!
沒見聽聞過,誰驗退成功過!
那只有各單位,志願役與義務役的,盡全力幫忙,讓其平安順利退伍!
沒見聽聞過誰有怨言!誰也承擔不起,若造成終生遺憾之良心上苛責!
這一點當年六聯隊是做得不錯!
各單位各自吸收,傷病員!
倒是傷病員,自己於心過意不去,往往自告奮勇,要做份內之事!
畢竟誰接誰的位置,就要做到退伍!
手腳骨折都沒人驗退成功過!至少一年沒辦法工作!
一個傷病員,至少要有一個看護兵陪伴,直至能自理生活!
逃避兵役!
正當驗退都不太可能了!
等文件跑完,差不退也到退伍其日了,誰願意勝幾個月驗退,又要追蹤痊癒後,繼續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