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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儀隊扮愛神 脫序演出惹爭議

利哥大

國軍還有形象可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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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個戀屍癖的總統,不是強調「依法辦理」嗎?

那麼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4條第1項第6款「無正當理由,停屍不殮、停厝不葬或藉故抬棺或抬屍滋事者,處6000元以下罰款。」

那個叫什麼「孝嚴」的資深父不詳與資深涉世不深找女人開房間立委,只要他反對下葬,就該依法對他每天開一萬兩千元的罰單。

還有,國軍公墓為何可以收兩蔣、收嚴家淦這些人?小蔣、嚴家淦這兩人一天國軍也沒當過啊?那麼是不是當過中華民國總統的人都可以葬在這裡?拜託,兩蔣既然不來,請保留給現在住在土城看守所裡的那個「窮人」。(他也當過總統)

還有,我要依法申請向那個戀屍癖總統,申請袁世凱、黎元洪、馮國璋、徐世昌、曹錕、李宗仁六位「前總統」的墓位,誰敢說他們不是中華民國「前總統」?

最後,那個叫「孝嚴」的,戶政機關憑什麼讓他改姓「蔣」,蔣經國活著時並未依法認領這個「自稱是私生子」的非婚生子女,蔣經國死後,蔣方良也不認。是哪條法令讓他可以自由亂改的?

要改姓「蔣」,就開棺驗屍,看看DNA合不合。不然哪天有個神經病要選立委,也去戶政機關要求改姓「馬」,自稱是馬英九的私生子,而且還是那兩個拿美國護照女人同父異母的兄弟,我看台灣的戶政機關准不准這個要選立委的神經病改姓「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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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大:

慈湖與頭寮按照「殯葬管理條例」,依法是不能就地下葬的。現在是法治時代,不是誰想葬哪裡就葬哪裡,除非將這兩塊土地申請改成公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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