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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玄A370340 於 2013-10-31 16:39 發表
原帖為 http://army.chlin.com.tw/BBS/viewthread.php?tid=7540&page=24#pid257898
本營有2個當了10幾年的回役兵,都在營部連(連長調7營營部連時應只剩一位高高/黑黑壯壯/一臉凶惡,下部隊在234師,想不到10幾年後又抽回234師)跟楊營長年紀差不多,他們平時行為跟老士官長差不多,不必服勤務,但也會想休假,他們休假大多要先跟連上與營上"約法三章"否則主官/主官幾乎不蓋章的,交代他們任務或他們主動找營/連上任務,大概都是他們想休假時,因此用休假來吸引他們也是好方法(千萬別用休黑假引誘,不回來就死得更慘),另一個先退伍的3年兵,惟一的任務就是清營部四周的水溝,有天師部通知退伍名單有他,但是服役期間僅2年,我到其原籍或以前部隊都找不到服刑資料,那第3年就是在服役了,在營長及全連的祝福聲中平安退伍,剩下那位我退伍前他還在,我就不知了!當連長及營長可說是軍旅生崖中最苦的,連長係必經的基層歷練,營長係往上爬昇必經路線,想當年讓連長學弟為難了,連長也為弟兄袍澤著想,辛苦你了!!!!!
事隔30年,有些事情記得很清楚,但有些人事物卻總像是有層霧矇在上面似的....
我記得調到7BHQ當連長之後,連上早晚點名時總是無法全員到齊,上任數日之後都還有人一直未見到過面,其中有一位組長老是待在二級廠,
另外有一名士兵 (好像是佔兵工士的缺) 老是在請假,我讓文書告訴他們來找我報到,否則就簽辦。
那位組長大概自恃技術了得,根本就目中無人,初次見到該組長時,服裝不整、頭髮未理、鬍鬚未刮,沒個軍人的樣子,我警告該組長,
做人要互相尊重,你雖是老鳥,但我也是穿軍服超過十年的人,你若想把我當成菜鳥來耍,那你就得準備承受後果,以後早晚點名一律入列。
那名士兵更是囂張,越過營部連連長,直接向營長請假,一個月沒有幾天是待在營區裡的,若沒記錯的話,該名士兵還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
好像開了家與錄影帶有關的雜誌社,每次請假都是去辦他自己的 "公事",銷假時會帶一些他們社裡發行的雜誌與錄影帶給營長,
然後在營裡待沒兩天就會再度請假,直到被我糾正、制止為止,我告訴那名士兵說:你只要敢再次越級請假離營,我就發離營通報,
報你不假外出,結果他跑去找營長來壓我,營長質問我說難道營長不能准假嗎?我告訴營長說部隊是層層節制的,該士兵編制在營部連就歸我管,
要請假也必須經過我,該士兵敢把我架空,我就敢公事公辦,營長若是支持這種士兵,那就設法把我調走,否則對於這種目無法紀的士兵,
我是一定會按規定行事的。
我記得當時義務役士官兵按規定僅有兩種假可以請 (若有誤請不吝幫忙指正),一是直系親屬的喪假,另一是直系親屬的婚假,
二十歲的年輕小伙子就算有小孩,小孩也不可能結婚吧?再來就是尊長再婚,那除非是願意以該名義請假那沒話說,否則就只剩喪假可請,
因此只要我堅持要按規定辦理,那名士兵就無法再以其它藉口請事假外出辦私事,直到他退伍為止。
附註:
- 上文有關請假的規定是指按照嚴格的定義來講,但實務上各單位大都只要是合情合理者都會准請事假的。
- 部隊裡的差假規定有很多條文是不合理的,這有檢討與改進的空間,暫不在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