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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兵形成原因: 轉載: 不讓孩子「成年」 只會累死父母

文章寫成半年後,醫學院的學生上課吃泡麵,啃雞腿,再來個"力挽洪蘭"kuso記者會



同學們,來點端的上臺面的東西,好嗎?

[ 本文章最後由 M2_4.2 於 2009-12-05 09: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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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09-12-07 22:01 發表
就算是農科   各大學間也是有不同的
技職類的農科 多注重實作 每天早起就帶早餐到田裡去 吃完就先做各一兩小時再去上課
而普通大學的農科 就很少下田了  都以教室課居多  課堂上吃早餐  可能吧!要看老師而定
就這 ...
這個吃東西的回覆是我拋出來的,我講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1. 學生如果由於趕堂的關係,來不及吃飯,買東西到課室裡吃,我無意苛責,但應該先跟老師說一下,徵得同意後到教室後方在不影響其他人的狀況下儘速吃完。但如果是啃雞腿,吃泡麵就太誇張了些!有時間等熱水泡麵,沒時間買個不打擾其他人的三明治或麵包的,似乎有些說不過去吧?老美大學裡有沒有上課時吃東西,打MSN的?有,當然有,但嚴重的是在所謂的野雞大學或一般的社區學院裡,至於如哈佛耶魯之類的名校,開玩笑,一學年兩學期學費就要付近四萬美金(某些專業,醫法商則要近五萬),那有那美國時間去浪費?就算真的想浪費,同學說不定還會把你轟出教室呢!

2.當洪教授說出來後,如果是我是那些學生或授課教授的話,講個場面話"有則改之,無則勉之"就可以了。弄個甚麼啃雞腿吃泡麵的記者會,除了表現出自己的傲慢和無知之外,又表現出甚麼來?當然有人會說年少輕狂,但以前人最少他們是有自己的理想,自己腹中也是有料的,才能年少輕狂的起來。這個KUSO級的活動,不說也罷。

[ 本文章最後由 M2_4.2 於 2009-12-08 0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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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蔥花麵包 於 2009-12-05 07:00 發表
個人看法..
.
不要把小孩當寵物教養..
同學,完全同意。不過很多人把自己也當成寵物啊!還有,明明是銀子級的,自己可老認為是100克拉的大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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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mosyou 於 2009-12-09 16:17 發表
小弟晚上有兼任北部某間大學的教職
對於學生上課吃飯問題
我在晚上第一節課,我是容許學生在課堂上吃飯的
畢竟上完班匆匆忙忙趕來上課,大部分的人都沒時間吃飯
我只有要求上課20分鐘左右要吃完,且盡量不要吃重口味
規矩訂出來,大家照做就好
...
...
以台大上課吃東西這件事,授課老師都沒說話了,我覺得旁人也不必多加置啄
這也是我想另外說的,我也完全同意授課老師可以自由訂定規矩,只要他覺得他可以掌握進度同時可以讓學生學得到東西。如果洪教授提出批評的那門課的教授有類似的規定,或者他/她不是那麼介意,他/她應該在事發時或新聞見報時,站出來解釋規定和立場,可能這件事就落幕了。可是就我能看到的相關新聞來說,這位教授並沒有這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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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mosyou 於 2009-12-10 09:12 發表


授這門課的老師吳嘉苓有發言哦,而且有投聯合報

知名學者洪蘭日前批評台大醫學生「尸位素餐」,不僅上課遲到,還公然在課堂上吃泡麵、啃雞腿,頓時出現許多迴響。不過開設這堂課的老師卻稱讚選課的學生認真發 ...
裝甲戰士大,這篇我也有看到,但內容裡面我只看到吳教授說學生的表現讓他眼睛一亮,並沒有說她同意(或默許)學生吃飯的。就像您前面說的,您也在教書,由於學生通勤的關係,也容許學生在課堂上吃飯。如果有那麼一天有人說您課堂上秩序不佳,許多學生在教室裡吃便當,啃排骨的,我想您應該首先會對那些不明情況的人簡單解釋您的規定吧,這樣一來事情不就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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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mosyou 於 2009-12-10 10:02 發表


四二砲大,轉貼另外一篇給您參考

知名學者洪蘭批評台大醫學系學生上課姍姍來遲,還在課堂吃泡麵、啃雞腿,簡直是「尸位素餐」。當天上課的老師、台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嘉苓昨天表示:「我現在腦中浮現的是學生專 ...
謝謝,人在國外,沒辦法看到所有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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