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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08-05-21 23: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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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一直很贊成女男平等,兩性平權,但是還是很多部份,男女孩是有別的,換句話說,早期軍中也是有女軍士官吧,但是他們工作為何呢?而現在軍中也有女軍士官,那他們工作又為何呢?是作為國防部的廣告看板嗎?業或是當作是軍中的另一種人權象徵呢?志願役與義務役不同的地方是你是志願的,沒有法律強迫一定要去吧,既然如此就應該要認清事實,工作沒有那們簡單的,還可以選擇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啊,在軍中不管是男或是女,軍紀難道不應為首要嗎?況且軍中有「合理」得申訴制度,這些都可以得到紓解壓力的管道,還是說新聞中提到的這些什麼大姐、老師的都是表面假象而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