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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7-27 15: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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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年4月這件事情發佈全島演習,聽說被海龍部隊拖回,如今得到證實。
在當時,金東師逃兵連連,全師緊急鵲山集合,嚴師長一樣令這些逃兵被憲兵押著,手銬腳鐐繞部隊一周,頂著大光頭遊行示眾,如同震撼彈炸在每個人心理。
ㄚ志常不解的是:當初設下要我們忠誠的叛逃一律處死,和現在因為政治利益要讓曾經叛國背黨的人,怎麼是同一批人?
叛逃份子不應該因為他現在職位成就為何,而能逃避他當初選擇奔向對岸所當付刑責,要不然誰該付起當初在金門因為逃兵被處罰官兵的『冤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