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小胡 於 2009-06-17 20:50 發表
83到85年 金門的械彈管制開始變的比較嚴格
像在珠山靶場打完靶 馬上就要在靶場管制室繳回空彈殼
比如說今天申請100發 就要繳回100個彈殼 一個都不能少
不過真的彈殼數不夠也沒關係
因為 彈藥士本身都有 ...
這是真的~我84年在建華靶場擔任彈藥士時就是如此~因為譬如說~我們靶場的彈藥是向師部彈辦室申請的~彈辦室蓋章後才知道會到那個單位去領取~所以基本上我當時都和284師內的各連彈藥士蠻熟的~而我要去領彈藥的時候我又不太可能請我們連上派車~所以只能請來打靶的單位派車載我去領彈藥...一來一往吧~而彈藥打完要交給後指部彈殼的時候也是向來打靶的單位借車去繳彈殼~真的一顆一顆算~還規定彈殼底火要朝上~以便檢視底火有無撞針痕跡~沒撞針痕跡他們還不收~我還要帶回來用老虎鉗夾著螺絲再用鐵鎚敲~下次才一起交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