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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9-04-03 00: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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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當時在莒光的規定,如果退伍日是船回到臺灣那天,那可以提早離營上船。
71年1月25日退伍令生效,也是當年的農曆春節,春節前的航次是趕在除夕當天回到基隆,所以因為1天之差,我不能搭上過年前的航次,在東莒過了第二個年。
等船那幾天,雖然仍穿著軍服,但是除了三餐,早晚點名都不須參加,從早到晚坐在電視前面,看著十分無聊的春節特別節目。
1月29日,通知次日出港,到南竿等船。行政結算多當6天兵的薪餉與返鄉路費給我,還有幾百元,國家果然沒虧待我。船回到基隆港陸軍西碼頭時,已是2月1日凌晨。
多當6天沒關係,可恨的是40天後全師就大移防回臺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