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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對空鳴槍...影片

其實我覺得2邊都該譴責
試想一下,改天各位弟兄也走在路上,遇到警方盤查
倘若你也沒帶證件,又有爭執點時...※警方也對空鳴槍
你認為如何?還會認為這警察的行為是英雄?
日前有交通警察實施攔檢勤務時,未經機車騎士同意即搜索機車置物箱後
被告上法院敗訴!為什麼呢?警察的這些搜索行為好像不是現在才有!
大家是否清楚的了解,除非是現行犯外
我們這群百姓就算未帶證件,警察現在已經無權力要求我們出示證件?
警察當然也可以依法,將未帶證件的我們帶回偵訊,確認身份!
也因此,雙方為了"方便"...通常我們大部份百姓都會"乖乖"配合!
不是嗎?
我倒認為這群混混的行為不是討論的重點!而是握有公權力的警方使用槍械
要注意其執勤的"手法"!!
這事件難道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影片中警員開槍時機,坦白說有點牽強..
※警方盤查發現可疑且對方不配合調查時,警方當然有權力要求對方不得離開,
並要求警力支援,帶回警局偵訊即可!
如果受盤查人逃跑,警方才對空鳴槍開槍制止..如此不就更義正詞嚴?!
同時也該切記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嗎?不然就算有衝鋒槍又有什麼用?
怎會闖入爭執點人群中施以"擒拿術"?再以槍可能被搶來合理亂開槍的行為....。
如果,影片中的警察粗糙的危機處理手法被英雄化
我想,對於我們一般活百姓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舉個日常生活常看到的例子好了,對付大家常看到的飆車族,依比例原則..
警方是不是該架設個機關槍嚇阻?!.......這群小混混還敢如此囂張?
所以啦~聰明的警察會用口袋戰術把飆車族抓起來,而非對空鳴槍呵呵~
不過有一點我至今還不太懂,
上回社會新聞:警方開槍制止駕車衝撞警察的2個未成年疑犯,
造成15歲少年半身癱瘓,卻要用槍員警負擔國賠....。
這到底是什麼法律?我倒認為這位警員才是英雄!各位軍友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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