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3-07-15 20:28 發表
所謂的〝蔣緯國事件〞不知所指為何?若是指〝湖口趙志華事件〞──那是民國五十三年初發生的;裝甲師改編為旅是民國五十八年于豪豪章任總司令時,基於戰術、戰略層面的考量;尤其是參考1967年中東戰爭以色列大勝,以軍裝甲部隊編裝的啟發;兩者相差五年多,歷任四個總司令──劉安琪、高魁元、陳大慶、于豪章,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明明是純粹軍事上的作為又要泛政治化!而且是先編裝成四個裝獨旅,後來又引進若干M─48再增加86、95兩個旅。不是ㄧ次編成六個旅。板上裝甲兵的長官甚多,行行好!出來詳細說明ㄧ下! 謝謝!
說真的解釋到真的有點累了,怎麼講都還是有人會這麼認為,謠指部的強大戰力果然不容小覷.
裝甲旅之名稱,最早出現是在39年3月,但當時叫「裝甲兵旅」,而且這是「以大裝小」的幌子,事實上應該是裝甲兵司令部的等級(裝甲兵旅旅司令部),下轄五個總隊(教導總隊同年底裁撤),各總隊編有三個戰車大隊,兩個裝步大隊,一個裝砲以及一個裝汽大隊(各大隊均為營級,裝備數幾乎都未滿編),而後來43年改編為裝甲師時,旅司令部也的確改組為裝甲兵司令部。
58年實施「嘉禾一號」案,將裝甲兵第一師、裝甲兵第二師及步兵三三師改編為三旅制之裝甲師以及裝步師。裝甲兵第一師下轄之各戰車營與裝步營,原分由三個戰鬥指揮部所指揮,改為第11、12及13旅等三個旅,裝甲兵第二師之三個戰鬥指揮部改編為第24、25及26旅等三個旅,步兵三三師改為裝步師,並由第97、98及99團改為第37、38及39旅等3個旅。這時裝甲第一、二師之主要打擊兵力亦擴編到轄有五個戰車營及四個裝步營 (兩個裝甲旅及一個裝步旅)﹔裝步三三師則編制有四個戰車營及五個裝步營(一個裝甲旅及兩個裝步旅),裝甲旅兩戰一步,裝步旅兩步一戰。
59年針對編裝予以檢討,以「裝甲與裝步師之部隊編組過於龐大,行動調度上顯得鈍重遲滯,不符合未來作戰之需求」的結論為依據而實施「嘉禾二號」案,將兩個裝甲師解編,改編為四個獨立裝甲旅(編餘戰車部隊則撥入重裝步兵師為師屬戰車營,陸續編成共12個)。69年實施「陸精一號」案,再將兩個裝甲騎兵團改編為兩個裝甲旅,自此開始到「精實案」實施這十餘年的時間,六個裝甲旅的番號(51旅、42旅、73旅、64旅、95旅、86旅)在裝甲兵部隊編制史上存在的時間最久,也最為深植人心,印象最為深刻。
「嘉禾二號」案之獨立裝甲旅編制,基本架構為兩個戰車營、一個裝步營、一個裝砲營,外加一個支援營(保養連、運補連、衛生連)以擔任後勤支援與保修之功能。旅部轄有數個直屬單位分別為旅部連、通信連、裝騎連、反裝甲連、工兵連、化學兵連以及憲兵排。但獨立第四旅則是一個戰車營以及兩個裝步營的裝步旅型態,直到67年10月的「火牛二號」案才調整成裝甲旅。
88年「精實案」實施,編成的裝甲旅的主力是三個戰車營及兩個裝步營,裝步旅是兩個戰車營及三個裝步營,而584旅則是個例外,主力是兩個戰車營及一個裝步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