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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5-17 21:4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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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強調人權的重要性,因為我們是民主社會,然而我更重視的民主社會背後維持大多數民眾利益的法治,勿枉勿縱,然而也需要證據來說話,除非你真的很厲害可以銷毀所以罪證,我不知這社會的人權再強調什麼,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而定讞之後呢?天下沒有亂世用重點的道理,只有法律執行面公不公平的問題,或許波麗士大人影片中突顯出這問題點,然而這部份怎麼去楚哩,養這應該是人權團體更需去重視的,不要口口聲聲以加害者的觀點來談人權,執行死刑不是好事,然而還有什麼刑法比這刑法更能震撼人心,達到警示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