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友註冊
│
帳密補寄
│
新手說明
│
活動一覽
│
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註冊
登錄
會員
虛擬形象
插件
幫助
後備軍友俱樂部
»
政治動態
» 啥 還要用我的納稅錢去賠他 有天理嗎?
發新話題
發佈投票
發佈商品
發佈懸賞
發佈活動
發佈辯論
發佈視頻
列印
啥 還要用我的納稅錢去賠他 有天理嗎?
478
暱稱:
班超情報士
旅情報士
1738(大)
大
中
小
第
1
則發表於 2009-05-12 23:13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法庭上只講證據,不是事實,所以很多畜生因為證據薄弱或是有有利證據而獲得較輕刑期
我有個朋友,4年前被打個半死丟到大豹溪活活溺斃,屍體還漂了3天才在12km外被找到
兇手只被判10年
被害者的母親到現在都還精神萎靡,這樣就是人權喔?
殺人償命,這些畜生不配講人權....我沒說A錢的喔,是殺人的喔
UID
478
威望
2069 次
金錢
631 元
膠水
20 滴
火力
219 發
閱讀權限
65
在線時間
969 小時
註冊時間
2007-01-06
最後登錄
2019-12-19
查看詳細資料
引用
TOP
‹‹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
控制面板首頁
編輯個人資料
積分交易
積分記錄
公眾用戶組
個人空間管理
我的附件查詢
基本概況
版塊排行
主題排行
發帖排行
積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線時間
管理團隊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