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啥 還要用我的納稅錢去賠他 有天理嗎?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671 於 2009-05-12 21:20 發表

要我們賠沒關係 讓我砍個幾刀讓他感同身受  阿布最重要的部位留給你處理  亂世要用重典
今天才剛朋友討論 要怎麼弄
用刀一下就砍死 沒刺激
最後我說了 用熱水澆下去 吱吱吱吱
不死也半條命

引用 TOP

搞了半天 原來當初是要撞警察.那位警察每月還拿3萬給那位許姓少年
一共是18萬 這位垃圾的母親 錢拿了一切都無關.把錢給我吐出來 18萬 你以為是18元嗎

這種垃圾 還需要講人權? 要槍斃他 麻煩一下 請拿錢買子彈

引用 TOP

人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不管是人還是動物
尊重生命 這句話堆他們這種人來講 對牛彈琴

引用 TOP

我等等馬上去買58度高粱.還是要28度

引用 TOP

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更新日期:2009/05/27 18: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國中女學生慘遭性侵殺害案,涉案的許姓少年去年底因為拒絕攔檢衝撞警車,被員警開槍擊傷導致癱瘓,他今(27)日在家人陪伴下前往板橋地檢署出庭,許姓少年不承認自己有錯在先,堅持向開槍的員警提告。


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去年12月21日晚間接獲任務,要支援追衝撞員警的偷車人,當時現場情況一陣混亂,嫌犯企圖以汽車衝撞他的機車,他在情急之下開了一槍,打中其中一名嫌犯,事後才發現對方未成年,而且因為他的一槍導致癱瘓。


事後,嫌犯家屬與民代高調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用槍過當,要求4500萬元的國賠。雖然經調查後,彭彥凱用槍時機認定沒問題,但見傷者家境不好,基於道義,他還自掏腰包支付起每個月3萬3000元的看護費用。


由於許姓少年是徐姓嫌犯姦殺國中女學生案的共犯,彭彥凱今日出庭時露出笑容,似乎暫時放下當時開槍傷人的歉疚感;被他槍傷的許姓少年幾乎是同一時間現身板橋地檢署,他戴著白色棒球帽坐在輪椅上,他刻意壓低帽簷,左手撐著下巴,父親則陪在一旁。


當記者驅前想採訪許姓少年,他的父親立刻要他「不准說話」、「爸爸在這裡」制止兒子發言。據了解,許姓少年認為警方執法過當,他堅持要提起告訴;員警彭彥凱表示,當時少年不服臨檢,甚至企圖開車衝撞警車,才會開槍警示、誤擊少年,他也負擔部份醫藥費用

這是怎麼情形? 好阿要算帳是不是 全算 連姦殺案也一起下去算 看他要賠多少給那位不幸往生的女孩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