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小胡 於 2009-04-14 13:19 發表
之前的新身分證 要加指紋紀錄 是一種笨方法
真正有心要犯罪的人 不會戴手套嗎?
如果說外國人 在臺灣境內預繳犯罪的話 比對指紋紀錄 一樣還是抓不到人
還是說 外國人入境時 一樣要按指紋紀錄
既然 我 ...
小胡學弟:
的確高舉著人權的大旗,可以不全國按捺指紋建檔,但是受害者的人權又有誰去維護呢?如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是一直無法破案,個人覺得除了必需指紋建檔外,連毛髮皮屑等微物跡證都必需要全民建檔,這樣歹徒要作奸犯科之前就會三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