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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

發生在22年前的新竹市10歲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13日宣判,主嫌邱和順維持死刑判決且褫奪公權終身。邱和順聽到判決結果後,當場咆哮抗議,最後被法警制伏並還押看所守。另外,共犯林坤明被判刑17年、邱和順女友吳淑貞被判刑11年。邱和順義務律師李勝雄表示將上訴到底。


李勝雄說:『(原音)(邱和順等人遭)刑求自白現在法律已經不能做為證據,(而且)祕密證人、所謂這個污點證人既然已經都翻供了,竟然不採信。』


然而,陸正的家屬認為,只有主嫌被判死刑不足以扼止犯罪行為,因此深表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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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22年轟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案,高等法院今天更十審宣判,合議庭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等罪,判處主謀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邱和順在得知判決結果,當庭大喊司法不公,義務辯護的律師團和人權團體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又充滿爭議,呼籲司法單位拿出勇氣,改判無罪。


這起案件纏訟至今已經二十二年,被告也成為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未決案件,上午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人權團體和民間司改會出面聲援,不過,合議庭仍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殺人等罪,判決主謀邱和順應執行死刑,褫奪公司終身。羈押中的邱和順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激動,當庭高喊「我沒有做,你們都沒有幫我調查,還判我死刑」。


義務辯護的律師李勝雄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李勝雄進一步指出,蘇建和案的被告都可以獲得交保,為什麼邱和順不行。


由於被告方面將再提上訴,全案充滿爭議,辯護律師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拿出勇氣,改判無罪,讓這起懸案儘快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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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都來喊司法不公 這樣一喊 怎麼罪都可以一筆勾銷 被害人 你自己想辦法
沒有人來替受害人幫忙.找不到屍體 就認定人不是他殺 那當初怎能講的非常清楚
找不到屍體 所以不是他殺. 就如同 錢不是我收的 所以我沒貪污.

已經22年了 我們養這畜生 養22年了
律師說判無罪 如果這樣就無罪 那對陸家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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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09-04-14 23:42 發表


小胡學弟:
   的確高舉著人權的大旗,可以不全國按捺指紋建檔,但是受害者的人權又有誰去維護呢?如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是一直無法破案,個人覺得除了必需指紋建檔外,連毛髮皮屑等微物跡證都必需要全民建檔,這樣歹徒要 ...
非常贊成 我實在搞不懂 這有侵犯到怎麼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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