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祭司蔡 於 2009-03-12 21:21 發表
信件編號:200903090138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單位:國民教育司
傳 真:
承 辦 人:廖慧伶
聯絡電話:
發文日期:98-03-10
發文文號:台國字第0980903156號
回覆內容:
您好!
來信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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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蔡大,國民教育司就是主管國民教育的單位,也就是我們一般通稱的國民義務教育,這就是他們所管轄的,政府的函件本來就會這樣傳,不管傳到怎樣,最後還是會交給業務負責單位做回覆的。至於課綱的問題,針對老師再訓練,又拼命辦研習,但是卻忽略了最基本的,學生才是學習的主體,不是每個學校,又或者說城鄉差距在教育的範疇裡是有一定影響的,但是教科書雖版本很多,可是卻不一定適合全部學生用,那要老師去編教科書,仔細查一下,很多學校老師都兼行政職,不然就是一堆研習,說真的,真有心想編的,那還要看有沒有時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