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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3-04 15:2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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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軍中的事可大可小,不過這件事的代價太大了,實在是不值得!
臥底小弟說個親身的事件也說明可大可小的道理.........
早在民國8X年,軍中的無線電被視同的槍械般重要,所以無線電機找不到,視同一支槍消失。
本連為通信連,因為電台分散各地,無線電機也歸各台台長保管,這種東西沒想過會偷走或不見。
當年的外島承接韓戰時代的美製裝備,我家的真空管就是這樣的裝備,已達淘汰的標準,但還能用。
有一天,它終於壞了,也無人能修復,於是就將它送回連上,給業務士保管。
業務士學長與排長有些嫌隙,趁著他自己快退伍時,把這台壞掉的無線電機丟進垃圾場,好讓排長被記過!
之後,業務士學長退伍了,排長輪調回台、連長調去金防部,我也快退伍了.......
有次新任連長CALL我回去,說明這台機器的下落,但我只知道當时是交給前任的業務士學長,至於下落就不知了。
沒多久,我也退伍了.....
有個機會認識了連上晚我二年退伍的管無線電的業務士,我問他後來連上對此裝備的有何人負責或記過嗎?
他說沒有,只是在帳冊上看到"送修"兩字,卻從來沒有看過這裝備,任何的裝檢也相安無事!
此事看來很大,但事後的追就卻很小....小到連長換了人,都不見機器在何方,不過它應該還在烈嶼的垃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