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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2-12 22: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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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抱抱我認為沒有效,受刑人是會偽善的,為了提早報假釋,無時無刻偽裝著一副嘴臉,每天跟主管哈拉問候並非真心。如果對他們以愛的方式有效的話,也不會前年減刑出去紓解一部分擁擠,去年上半年有的監所已經又超收了,我們單位也辦理N次的移監了,很多都是出去沒多久又再回鍋的。
最近因為阿扁的關係,法務部也提案大修『監獄行刑法』,從原本的94條增修到132條,光是申訴原來的1條可以增修到20條,還加了一大堆所謂的人權,本來就很有人權了,未來還要多更多,我看乾脆不要羈押算了,就給他們放牛吃草吧,到時候的社會就更加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