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年在陸軍兵工學校(生四隊,履士31期),該期同學約120人分選兵考選後分來自宜蘭金六結(台北市兵)和台南官田(桃園縣市兵),另有二位海軍陸戰隊掛階二兵代訓學員(可掛二兵臂章階,我們新訓中心者是全員拔除二兵臂章,繡上「兵校」、「學生」領章),以學生身份(兵校有分學生,學員【掛階】)。
印象中報到完開始上課沒多久後便全員前往抽部隊籤,抽到澎防部者同學(無馬防部,但有金防部)因無配有巴頓戰車或剛推出當年台灣島上最強的勇虎戰車,澎防部者只需受訓六週(至M41/M42)便提前離校至澎防部報到。
其餘同期學生為抽到戰基處(壹名),各軍團或金防部,無任何野戰師籤,但有直接籤上寫上41旅,52旅二裝甲獨立旅籤,則受訓玖週(M24,M41/M42,M48)。
事過境遷,我完全沒有印象當時有兵校提供的陸軍制式橫型白底藍格的畢業證書(如成功嶺大專集訓),還是它被我繳給參一學長收走後未歸還?目前手中唯一保留的是當年兵校受訓證件,只是壹張簡單書寫兵校班期別和受訓編號
總部(79)烘養字第一四xyz號令、訓練時期,和前往中籤(旗山八軍團)和需報到日期(79/11/14),感覺它很不正式很不專業。
我取得的陸軍退伍令上,轉服役別欄是「預備士預備役」,報到後兵役科註記身份證則是「預士」。
兵工學校簡單受訓九週後,受訓身份證件紙張上雖有註記寫上履士班31期「畢業」,但相較裝校20週訓練,應該僅能歸屬於「結業」吧?!
waterdondon 金錢 +20 你退伍令轉服役別和我參一作業認知不同,有點奇怪。
水噹噹學長,不要緊,反正我們已勿需受到「臨時徵召令」,預備士官或常備士官,一點都不重要。
能夠取得陸軍退伍令,平安逃離中華民國陸軍,這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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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26-03-19 19:0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