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42砲 於 2020-09-10 15:14 發表
嘉獎申誡記過記功這種行政獎勵必須見諸於人令上的記錄才算數
(長官口頭上說的而不見於書面人令的通通都是空包彈)
而相關人令之副本必須交當事人留存
而副本還要抄呈其他單位機關
把當年一份嘉獎人令找出,附註說明 ...
軍官人事歸國防部管,所以要到這行文這麼多的地方,對義務役來說這種沒什麼意思,但是對志願役的就是另外一回事,嘉獎,小功,大功這種都是可以換績效點的,對年度評比有好處,就算分都已經拿滿了,功過可以相抵(大過不能抵,但是記大過不知道要多混才會被記) 所以真的有被拿到人令的對志願役的軍官來說還是有很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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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hocho55 於 2020-09-10 22:0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