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21分50秒,說的好,扁總是被迫簽署,因為當時 2003 年立院通過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法律,閣揆和總統只能簽署,
https://youtu.be/Pvo6xKbiIRc
現在是當年最需要公佈真相的當時所謂黨外人仕完全執政的執政黨,府、院(立法)都是當時在野黨所控制,國民黨非法黨產委員會等委員會都可成立運作(立院通過),上個月中央選委會主席也通過,不都證明當年在野或黨外人士的實力嗎?再重新立個法給蔡總統簽署不就好了嗎?我不相信在野黨立委會阻擋,
所以,這件當時悲劇滅宅事件的所謂真相,講到最後,就快去和蔡總統和目前執政黨去訴願,通過新的國家機密保護法休正條文,將其三大政治懸案依法解密公佈,否則,過了明年選舉之後,或許又推動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