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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紅眼的早期演習

71年193與117師的長勝演習,我在193的七營當配屬第二連的救護兵。七營在攻擊發起的第二天,早上從黎明新村出發,中間一度到逹烏溪橋北岸,然後沿著堤防往下游喀哩方向走,在大度溪橋附近的河中有一大片沙洲,是個不需工兵架橋就能涉水過河的好地方。當然這附近,特別是對岸也是敵軍埋伏攔截的好地點。七營行軍能力超強,在第一天從苗栗竹南的水流東集結出發到造橋火車站,全營只花了一小時三十分,五七九旅裡的八營花了整整兩小時才到逹,九營花了兩小時三十分。 在這片沙洲旁,好大喜功的劉公明中校營長主張在這片沙洲上強力渡河。要知道七營行軍速度快,相對的砲兵或戰搜連或工兵根本就支援不到位。我們只能孤軍過河去。
就在七營單獨過河走在沙洲中央,結果遇到已經埋伏在沙洲西瓜田裡的117步兵攔截,雙方短兵相接,不知是哪連的連長(個人推測可能就是我支援的第二連)下令上刺刀,結果對方也上刺刀。不過就我印象中雙方並沒有太多人用刺刀在拼命,而是以隨身的圓鍬及十字鎬來攻擊對方。我記得二連的一位上士頭部被劈到流血不止。由於近接戰發生太突然,雙方全部的裁判官都趕往攔阻,兩方都各退後一小段距離蹲下或坐下等待統裁。 當時有個題外小插曲,就是過河時我和其他配屬的兵躲在一旁偷吃大西瓜,被裁判官抓到正要記下名字時,前方打架喊聲引走了裁判官;要不然被記下違反愛民十大紀律可是要受軍法處置的。
統裁結果我營被俘或是被殲,需要全營帶回到早上的出發地黎明新村,然後當成新的支援部隊重新出發攻擊。
正當我營從沙洲中拉回行軍時,117的MD500直昇機飛到我軍上方投下空飄單。我們撿起一看,上面以油墨印著一個炸彈圖形及炸彈兩個字,表示我軍正被轟炸中。其實我營早已經被判出局了。在整理部隊要回出發地時,我們已經看到河對岸有117的戰車及通訊部隊在堤岸觀看。後來在半年後的一份演習檢討報告裡看到,那次渡河前我軍早就被敵偵察到而埋伏了包含戰車及各種單位幾逹九倍我營的戰力,我營不被殲滅才怪。
那天下午我營又從台中黎明新村重新出發,一路攻擊到逹烏溪橋北岸堤防邊,每三人一組,每組相隔十公尺守著河岸,夜裡就睡在堤防上。
第二天由工兵在河床上施架倍力橋,堤防上施放了整整九十分鐘的煙幕做為工兵的掩護。當倍力橋完成後,實際上我營是走在真正的烏溪橋上假裝是由倍力橋渡河到南岸。我想是怕走倍力橋渡河會出意外吧!!

[ 本文章最後由 chizeng 於 2017-06-04 20: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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