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Alona 於 2017-04-12 17:00 發表
械彈管制是必要的,這一點牽扯到許多人性管理的問題。因此 特種單位下來的列為〝治安顧慮戶〞也就是警政所謂的〝甲種戶〞。
事實上受過特種技術訓練的下了崗,反而懂得約制自己;因為平安的過日子是最重要,家小 ...
"槍彈要開放,至於出事;各人造業各人擔,這樣才算公平"
這句話在台灣不會適用的,為什麼,因為台灣現在是個是非已經被扭曲的病態社會
無照駕駛跟衝撞臨檢這種挑戰公權力的行為居然還有民代說情辯解,反過來質疑
警方的執法過當,罪犯開車撞傷警察試圖逃逸被警槍打中致死,結果代表執法單位
的警員還被起訴,若有法律賦於有條件使用槍械的警察單位都如此,以台灣人自私
跟愛取巧投機的性格,像美國那樣光靠一張執照,其他是要憑人民自動自發的守法
台灣人行嗎?我個人是非常不認為可行,一個簡單的比方,酒駕已經宣導了多久?
新聞一報再報,就是有人會酒駕肇事,怎麼罰都罰不怕,罰則都已經加重再加重了
社會還是會質疑政府執法不力,那若換成開放槍械呢?
開放人民持有槍械,一但發生大規模傷亡犯罪或是恐攻事件,絕對會一面倒的痛罵
政府錯誤政策,前兩年震驚社會的捷運隨機殺人事件,鄭捷還只是持有一把刀就造
成如此大的傷亡,如果他手上是拿把半自動步槍呢?
以後是不是像客運站跟捷運站都要像大陸一樣過金屬門搜身安檢,若變成這樣,增加
社會成本跟時間各位願意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