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凡 於 2016-09-05 22:57 發文
.......不過 我自己於民82年退伍 前往臺中榮服處辦理自己的榮民證
到達時約上午11時30分 1個老頭叫我下午再來
因他要休息了!!
那個年代之前許多單位都根據 行政院秘書長 書函 安置 退伍老兵就業;到機關團體就業,他有百分比的安置額,也就是當時所說的〝就業輔導〞。我退伍向〝聯勤總署〞提出就業輔導,回函:台端非屬安置對象。請查照。
那時幹得要命!原來 招生簡章 是騙人的,而我就是上當者之一。
過一年我自己拿著國考証書找到工作,去監理站辦行車執照換發,就遇上拍桌的機會;也是約十一點半,他拖拖拉拉的埋怨我:這麼晚才來,都要休息了。於是火上來往桌子一捶!問他辦是不辦?鬼叫甚麼!
後來在七十六年我搬了三次家後落籍異鄉,竟然跟這 老人家 對門而居,跟人姘頭同居,我裝作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