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飛彈實彈射擊之我見

這個事件如果再從更廣的角度看,以前還有軍法可以懲治違法亂紀的軍人,現在沒有了,到底維護的是誰的人權?
軍人要用更嚴苛的軍法來約束,就是因為軍人即使是不小心出個"小小的"差錯,都可能造成莫大的損失。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micl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9 16:56

  • 一生懸命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7 00:47

168師502旅1B2C排長、503旅5B3C排長、澎防部本部連排長、澎防部第一處文卷室文書官、台北聯保廠訓練官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