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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6-04-29 14: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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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砲兵是屬於第一特種兵的兵種,換句話說要當兵三年。我們自金門回臺,62年初.從17師移撥84師,也由步兵改為砲兵。我是是兩年的一般兵,這是砲兵連首次出現兩年兵,其實對其他人而言,極為不公平。班上老兵林進毅雖然已經當兵很久,但算退伍時間只快我半年左右而已。我們以一般兵撥入砲兵,其實已露砲兵由三年改二年的徵兆,不久連上已有小道消息說,補砲手的都可改兩年,剛開始許輔導長還說不可聽信謠言,最後他也認輸了。晚我們不久又補了一批彰化兵,姓名還記得幾個:張智信、賴輝燎、劉柏瑄、莊阿銃等,正逢改制,補砲手都改二年,惟獨莊阿銃,職業是殺豬的,和美人,不識得幾個字,原補通信,因適應不良,丟到砲班,但缺已補,只能當滿三年兵,眼看同梯退伍了。同梯差別如此之別,設計是有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