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6-07-29 20:51 發表
我有一同學..在台灣6軍團..退伍時剛好在師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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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那一梯算是大梯..全營將近30個人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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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營長很有誠意的..把整梯招集過去..請抽菸.喝飲料..一個個寒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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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長訴之以情的..低聲下氣拜託大家再留4 ...
這個 是在跟自己過不去的〝營長〞,那一天倒楣當〝輸長〞。
入伍、退伍都有法定〝效日〞,退伍日後還穿軍服服勤,就已經違法了,天底下只有天兵營長會跟自己過不去。萬一死傷;豈能空口白話說〝他們自願〞,權利義務是對等的,未經行政程序報核於法就不成立。
這跟部隊演習缺員是兩碼事,根本就是天兵,幹到營長如此無知,可悲又危險的舉措,應該移送軍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