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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要求國防部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小弟要是"執政"...就像某黨的手法一樣...

人先統統抓起來...給"特蒸組"偵辦找證據....

還怕沒證據...1000條找到一條就夠他關的....

這樣說可以嗎?

如果"不小心"打掉了..下個朝代再平反嘛...

人先抓...辦到那關到那....這可是重大刑案了....

可惜小弟沒執政...愧對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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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 政客頭腦裡面裝啥 我是真的不知道
很多事情都是很簡單就可以處理解決

除非是牽扯到很多藏在角落 惦惦吃三碗公的人 才會一拖再拖

怎麼叫做追朔期? 就是從他被查獲犯罪那一天開始算起 就那麼簡單
而這一群狗官是在去年年底被查出刑求導致冤案
就那麼簡單 依法執行
假如事事都要經過總統關心 要總統出來處理 那乾脆把政府機關都解散了
總統說啥就做啥 總統要幹嘛就幹嘛 總統有指示就做 沒指示事情就是不是就不要做
那這狀況 各位樂意看見嗎?

另外政治這東西就是像男人外出偷吃 有本事偷吃就是有本事擦乾淨 別被抓到.
更不要自己偷吃了不擦被抓了還要牽拖.這只會讓人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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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情給人一種不像是來道歉的感覺,越看越火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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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lker629 威望 +2 嗯,一看就歸懶葩火!!一副屌個二五八萬的樣子 2011-05-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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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序列 於 2011-05-26 17:10 發表


這表情給人一種不像是來道歉的感覺,越看越火的表情!!
我看了也很火大 但是能扁他嗎? 不能

報應報應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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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啟動再審程序 可望迅速結案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489281

如果只是為了要迅速結案,都沒有追究劊子手們的刑事責任,只會讓廣大民意對政府產生嚴重不信任,歷史也會記錄是建國百年以來最大的黑箱作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江案案情發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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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想像...
萬一兩個上將,在軍監裡面,出來放風.
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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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A 金錢 +1 天亮老大說的對,你的內憂已經讓你一個頭兩個大了,不要再增加外患了,小心被咬! 2011-05-26 20:37

  • melodyaudio 金錢 +1 小心, 放狗咬人 2011-05-2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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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沒有法,可將陳前部長起訴?
告訴個位大大....
最後一個就是濫權追訴致人以死罪,追訴期20年;最重可判刑30年.
但這只對知冤情而又執行之具司法官資格的人.
這點就很難証明,當年的軍事檢察官及法官知道,江是刑求逼供的自白;但也可說他們沒充份証據下來執行.
至於陳前部長當時是空軍總司令,如死刑狀是他簽蜀的,實務上也可認定他有司法官資格.(如法務部長)
但這法令如真正要辦到陳部長,恐怕要煩請大法官釋憲,是否他具司法官資格.
前提是陳前部長要當時就知道,此案是刑求的結果?
至於什麽軍中柯南等小囉囉,就目前法令真的還辦不了他們?
法律小弟不是很精通,如有法律高手;也麻煩指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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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士步兵士 金錢 +1 學長的立意甚佳,可惜法理上行不通 2011-05-26 22:23

  • 呂ㄚ家 威望 +1 司法官得定義在刑訴法有寫明,國防部長不是司法官,所以... 2011-05-2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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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ㄚ家 威望 +1 司法官得定義在刑訴法有寫明,國防部長不是司法官,所以.
他那時是空軍總司令,如果是他簽的死刑狀,那可能就適用?
所以需要大法官釋憲?
不過要証明他當時知道是寃案,還是要有相當的佐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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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1-05-26 00:32 發表
許榮洲被羈押4個月,檢察官只傳喚一次就起訴.
起訴的理由是自白,但許的自白反覆,加上是弱智,這到法院法官判不判的下去,還有的瞧
證物是沾著血手印的窗戶木條.....但問題是證物已遺失,就像尹清楓的錄音帶被消磁或自動 ...
60砲長大與神經東大一樣過度激動,國家賠償與冤獄賠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冤獄賠償比較單純,只要最後判決無罪,當事人也無過失,自然就賠了。

可是國家賠償就不同了,天災地變的哪一天哪沒有,哪一個地點沒有,受害者的家屬很悲痛是沒錯,可是必須證明公務員有過失,政府才能賠。不然我們一年到底要交多少稅,才有法子負擔這麼多的國賠請求。

現在全台灣跟地方政府打國賠官司的民眾多的是,謝長廷與陳菊主政的高雄市政府照樣也沒交健保費。這個戀屍癖的權貴子弟,不可能會有什麼悲天憫人,但是在這陳年老案上,他做得確實相對比另一邊好。

台灣從通過冤獄賠償法以來,還從未通過任何一起死刑的冤獄賠償。之前的二二八與白色恐怖不當審判補償條例,都是政治性而非法律性的賠償。假如馬英九任內有這首例,也算是台灣一個不錯的發展。

至於台灣下一任總統是誰,這個可以尊重大家既有的想法,也無須因本案而改變。不過無論誰執政,只要做的事是對的,竟應支持他,否則惡性循環,大家都「放著爛」,最後大家跟著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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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學士 威望 +2 ㄟ....報告管大.這兩條性質是一樣的喔!!只是一個是普通一個是特別法!是用受害 2011-05-27 09:11

  • 輕鬆 威望 +2 公務員有過失會被處罰吧..所以國賠不好打官司吧..必有攻防一番!! 2011-05-26 22:48

  • 60砲長 金錢 +6 我才不激動,倒是你很激動...^^ 2011-05-2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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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司法官..那他就不能辦案...也就不能領導辦案...也就不能成為

專案小組的要人....那是算干預干擾?

下次要刑求打人..找小弟去好不好?這種算"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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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95反裝甲 於 2011-05-26 22:38 發表
不是司法官..那他就不能辦案...也就不能領導辦案...也就不能成為

專案小組的要人....那是算干預干擾?

下次要刑求打人..找小弟去好不好?這種算"好康"?
小砲長大大:
真的是有法律條文可以辦這些人的!
只是要不要辦,怎麼辦而已?
國防部都說人神共憤了;我們就等著看.
還有要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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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rayBlackCat 威望 +2 要很悲情的說:儖愛相信司法~司法已經死啊! 2011-05-27 00:53

  • StrayBlackCat 金錢 +2 要很悲情的說:儖愛相信司法~司法已經死啊! 2011-05-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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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5-26 22:22 發表
呂ㄚ家 威望 +1 司法官得定義在刑訴法有寫明,國防部長不是司法官,所以.
他那時是空軍總司令,如果是他簽的死刑狀,那可能就適用?
所以需要大法官釋憲?
不過要証明他當時知道是寃案,還是要有相當的佐証!:tes ...
NONONO..法律上得司法官規定得十分嚴謹,不是你我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樣得
司法官跟司法人員跟司法警察光這些名詞就有10幾本法典一再得寫明說白,
比如說司法警察,你認為一般警察跟法警誰是司法警察?
又比如司法警察官跟一般檢察官分野在哪?其實都在各級法典寫得很明白
比如你說國防部長因為可以判生死你認為他是司法官,那司法院長並不能簽判生死,他是否不是司法官?
又法務部長他也能簽處決令,但是歷任法務部長也有數位是不具中華民國司法官身分得文官或武官擔任
這樣他也是司法官?所以說這根本不用釋憲。況且我在另一帖有說了,具不具司法官身分根本不是問題
所以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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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學士 金錢 +2 個人認為-適用!!因為有核可/覆議權.這待大法官解釋 2011-05-27 09:12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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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的名嘴們正在討論江案
看到李豔秋義憤填膺的醜樣,讓我想到當年的莒光日.
閻王爺拿起點名簿時,千萬別漏了這些人.
不用吵了啦!等塵埃落定,看陳等一干人有無脫身再來鬥嘴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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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大大

偶素認為啦.你既然要在類似政治文地發言的話

建議你註卌一下啦.不要O射後不理.後版又一陣亂啦.3Q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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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n1240 威望 +1 學長.我沒有惡意啦.不要放心上.有時幫我們註解國語比較能知道學長的意思. 2011-05-27 01:38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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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為江國慶先生平反其名譽 把那些狗官判其應付之刑 再將江國慶先生之靈位恭迎入忠烈祠 以慰其為國犧牲 不要再讓這種冤獄發生 嗚呼哀哉 魂可安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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