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排長兼軍醫官 於 2010-10-28 10:08 發表
若單純以「人道立場」而論:一切需要被照顧的人,都應該受到政府的照顧,當然也包含:失去了增加副食生產能力、更沒有生產主食機會的人。
不過,在社會資源不足廣被蒼生的狀況下,政府將「論功行賞」的概念帶 ...
排長說出重點~!!這是政府組織架構問題...而不是政府[比較]照顧某些人
美國有退伍軍人事務部(名稱如有打錯見諒).對參予戰爭的退伍軍人傷/殘/亡等照顧
當然還包擴-醫療.保險.退伍後的教育供給.輔導就業
台灣-中華民國有退輔會...(有類似功能不詳述)
這本來就是一項健全政府應有的機制/組織~!!
至於老人問題又是另一項社會制度了~!!要拿其比較.其實也比不完.因為還有兒童福利制度
殘障福利制度/婦女福利制度....等等(台灣也是這幾開始進步)
工四老學長應該是比較希望老人也受到照顧.這無可厚非!但是或許可以不要這樣比.
退輔會有-職訓中心/榮工處/榮民醫院等等.(但這些機構也並非只有榮民得利/一般人有需要也可以享用)
以廣大榮民來說(不分老榮民或新榮民)-給予其照顧是必要的.因為榮民都是從事服務國家工作(服役)
相對來說退伍後享用這些機制來輔導/照顧.這是國家對於榮民的回饋與照顧
而一般人(各行各業包刮公教人員)有職業上的退休制度.或是自由業的彈性.如果年老了就靠社會福利制度了
有些歐洲國家或像澳洲社會福利制度很好/但相對稅金也重.這也是國家政策制定與走向
台灣或許還不到那種社會制度~!!還需要努力.但不知道工四老學長是否可以比較[寬大為懷]
因為退伍軍人福利制度只是社會制度其中一項.不需要拿來類比!
如有得罪/冒犯請老學長多見量了(只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