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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要求國防部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講到那些有權的官"天就黑一半"....

吸毒強盜..酒駕撞死人的...證據明確...幾萬塊就交保...為什麼?

好處理阿...人放回去..下班了..等傳票..等判決...等入獄...

沒證據的...不弄個水落石出..怎麼下班..怎麼結案....

是不是這樣說....另類的白色恐怖...真的!!!

蘇案也是這樣...沒證據又不放人...這要是發生在x軍..是不是也打掉了...結案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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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X!

一句超過法律追訴期就算了。
這是什麼社會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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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audio大

馬英九一上台就用陳肇敏當部長,這一點也該被譴責。而且我想依他的邏輯,若「一切依法」,那些狗官照樣能好吃好睡,最後反而是馬英九最倒楣。

但他確實在任內主動處理了這問題,這一點比陳水扁好太多了。我評斷事情也有一個標準,我不願用政客慣用的烏賊戰術。馬英九是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沒想陳水扁那麼奸巧,但本案確實是台灣司法史上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

至於你說問題出在軍法的「速審速決」,這一點你大大錯了,剛好相反,本案一點也不「速」。戒嚴時代當過兵的就知道,軍法都是一兩個星期就槍決,死前家屬也根本無法會面。江國慶死時雖已解嚴,但軍方依舊是自行其事,軍法完全黑箱作業。

所以本案在軍法階段拖到第二年,覆審還一度發回,這在當時已經很希奇了,證明軍中還是有人跟我一樣,覺得這案子有問題。江國慶是不是兇手還可繼續探討,但政戰軍官刑求多人,用亂槍打鳥來辦案的手法已經證據確鑿,無奈發回後又交給初審同樣的三個法官,以致槍下留不住人,還是被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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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條法律追訴期為20年的,為何檢查官不用那條起訴!(未過追訴期)
馬先生說的司法改革在哪?
陳XX己經素數字代號了,別再消費他了!
這事是完全執政的政府,要不要作而己?
連前任總統都可關了,要關前部長怎麽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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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哥 你很偏心喔
做錯就是做錯 把它拿出來講 就是消費喔
他當初不要掩護老賊 把自己問政時表演的正義感與查弊手段拿一點點出來 今日不會有如此下場
千算萬算錯了一件事 接任人竟然是小白馬 人家沒有要掩護他
小白馬有潔癖 還有拿石頭砸自己腳的愛好 用的人又笨 但目前沒像前任那樣汙

話說回來 這事是總統要負責的嗎? 他有他的責任是沒錯 但他的責任大於那些主其事者嗎?
台灣不是鴻x公司 不能每次出事 郭先生就飛來飛去
個人看來 那只是代表了危機處理 公司內責任懲處一定會有的
不然他花那麼多錢請那麼多吃乾飯的幹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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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lodyaudio 威望 +1 小兵兵每次犯錯都會說: 我很愛我的A NA DA 2011-05-25 14:05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1 因為做錯,所以變數字代碼了! 2011-05-25 13:49

  •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因為做錯,所以變數字代碼了! 2011-05-25 13:49

陸軍步兵104師311旅步五營兵器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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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帖不該淪為政治口水帖,我對李學長的評論很不以為然。馬英九功過如何或是特定媒體的立場如何,那種憂國憂民的大題目,我沒能力討論,也從來就沒興趣討論。

學長說的「就事論事」,若是要討論這些「事」,那麼你怎麼說就怎麼對,我若繼續討論下去,這一帖就淪為政治口水帖了。

但若是要討論江國慶這一案裡馬英九的功過,我認為學長應拋開政治偏好與既定立場,平心靜氣來看。別說我不懂白色恐怖,我相信這裡待過一段時間的軍友,應該都知道我對白色恐怖的立場。

今天馬英九若採用陳水扁的辦法,就把江國慶的爸爸當成瘋子,把監察院的報告丟給軍方高層自行處理,那麼他真的很好過,大概除非是我這種比江國慶爸爸更「瘋」的怪胎,才會去關心這種小案。

何況陳水扁時代這案子還沒超過十年,要追究下去,狗官們一個也跑不掉。到馬英九時代早就超過了,他要「冷處理」,你拿他有法度嗎?但今天馬英九有種敢捅這個馬蜂窩,尤其是在選前,去捅軍方高層,這對他的政治利益也沒任何幫助,但他依然做了。他這件事做得對,我們就該支持他,做他的後盾,這樣台灣才有往前走的機會。

陳綉明命案,讓台灣人思索強姦(尤其是輪姦)是否應採公訴罪。
鄧如雯殺夫案,讓台灣人思索法律是否應介入家庭暴力。
王迎先命案,讓台灣人思索警方的刑求與違警罰法的拘留是否違憲。

台灣能往前走,都是很多受害者的犧牲,才喚醒大家對司法公義的反省。馬英九不顧政治利害,主動跳過軍方高層,向家屬認錯,這是應該肯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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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學士 威望 +8 管大這論點我同意.政治人物很少願意做沒立即效果的改革 2011-05-25 18:03

  • kuda1994 金錢 +1 讚!讚!讚! 非常認同 2011-05-2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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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案不起訴 國防部:遺憾、人神共憤
TVBS更新日期:2011/05/25 16:46  

針對江國慶遭到誤判的案件,9位可能涉案軍官,最後遭到特偵組不起訴處分,國防部今天明確表達立場,對這樣的結果很遺憾,但也只能尊重,不過國防部也用「人神共憤」,表達對江國慶案的看法,國防部更呼籲,當年主導辦案的柯仲慶出來面對。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對於江國慶案,相關人員昨天獲得不起訴部分,國防部要表達我們感到非常遺憾,相關人員的獎勵,不管是獎章、獎狀或任何行政獎勵,記功、嘉獎,我們都已經在辦理註銷當中。

也要呼籲柯仲慶等,當年這些參與0912專案人員,江國慶案已經是人神共憤的一件事情,也是國人極度關切的案件,我呼籲當年這些人,你們當年參與偵辦過程,有沒有違法?有沒有不當取供?我想相關人員你們的心裡最清楚。

在這時候,我建議相關人員應該出來,如果做錯,就向社會大眾道歉,如果覺得你們當年是被冤枉的、被誤會的,你們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向國人做一個說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5/8/2s5sa.html

素地啦當年這些參與0912專案人員.應該出來道歉說清楚講明白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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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官方說法" ... ...

國防部:「江國慶案」秉實事求是落實依法行政
日期:2011/05/24 (軍聞社)

國防部今天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聯合偵辦江國慶遭不當取供案,針對被告陳肇敏、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等人,已為不起訴之處分。

 國防部指出,上開人員於民國八十五年間因「0912專案」破案有功所獲的獎勵,國防部正依據軍、司法單位調查的事實,詳實檢討上述相關人員的獎勵適當性,據以辦理註銷作業。

 國防部強調,對於本案將秉持實事求是精神,毋枉毋縱的態度,落實依法行政要求,以符適切與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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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陳前部長,要去拜訪江媽媽,碰了軟釕子!
哎!為了升官,不顧他人生死;軍人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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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董 金錢 +2 應該在大門前 用白布高掛著 "沉冤待雪" 看陳肇敏 敢不敢進 2011-05-25 21:52

  • StrayBlackCat 金錢 +1 還是不承認他有錯是要道歉啥? 2011-05-25 21:36

  • StrayBlackCat 威望 +1 還是不承認他有錯是要道歉啥? 2011-05-2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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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以前寫過一篇
我看江國慶案的責任歸屬與媒體
http://blog.udn.com/kuda1994/4884060
今天覺得
希望一定要國賠給江媽媽,不過國賠要這些X官來出

而且此案軍事法庭的一,二審竟然是同一批軍法官

這很荒謬

不過小弟譴責歸譴責,但還是要說

小弟當年服役時,國軍各軍種師級軍法組人力的確吃緊

造成現在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審檢分隸

當時師級軍法組,因不是戰鬥單位不被重視

導致人力不足,會有軍法官和軍事檢察官

這兩種立場完全相反要制衡的軍官,是軍法組裡軍官輪流做的荒謬現象

不對就是不對,所以才有後來的軍法體制大變革

學弟要說的這種荒謬是制度荒謬造成的

學弟討論譴責最深的是對制度,不對人

[ 本文章最後由 kuda1994 於 2011-05-25 2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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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5-25 00:19 發表
這種社會有正義公理嗎?
已經知道加害者是誰了 居然就這樣放過 至少他媽的他們該賠給家屬錢吧
共山小銷話阿!
話不多說 覺得政府這樣是對的請繼續支持
覺得不好請換人 用選票唾棄!
不點名  避免變成政治文
東哥
您已是版主了, 您的回應是在公沙小微呀...
不要見馬就開槍,這已是您的習慣了,請公允一點
目前認定的兇手才一審而已還未三審定讞,就算按法理的精神起碼也要等看看被判者要不要提起上訴再論斷吧
不要跟著別人去起哄,用智慧去想一想,不要老是鼓動用選票去怎樣,這類的話聽久了就麻弊了,
瓜大說的一點都沒錯,
在您東哥要去寫在版上告訴大家要去唾棄誰時,請先看好時間的分際,冤有頭債有主別看到特定人物就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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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學士 威望 +2 酒哥很理性~!!水!! 2011-05-26 09:27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1 按錯了,快回補.投票是自發滴,不用動員! 2011-05-25 23:14

  •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按錯了,快回補.投票是自發滴,不用動員! 2011-05-25 23:14

我在玩 TRA 很忙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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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1-05-25 22:48 發表

東哥
您已是版主了, 您的回應是在公沙小微呀...
不要見馬就開槍,這已是您的習慣了,請公允一點
目前認定的兇手才一審而已還未三審定讞,就算按法理的精神起碼也要等看看被判者要不要提起上訴再論斷吧
不要跟著別 ...
這位大哥說的好 小弟心有戚戚焉 至少這個政府沒有掩飾 讓此案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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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60.24.x 於 2011-05-25 22:53 發表


這位大哥說的好 小弟心有戚戚焉 至少這個政府沒有掩飾 讓此案有轉機
路人大大:
什麼是掩飾?
您認為掩飾得了嗎?
就素ㄅㄧㄚˋ空了,所以沒得掩飾;現在換成演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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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5-25 22:58 發表

路人大大:
什麼是掩飾?
您認為掩飾得了嗎?
就素ㄅㄧㄚˋ空了,所以沒得掩飾;現在換成演戲了!
你說了 就不是掩飾了 你覺得呢 等著看司法體系演下齣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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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60.24.x 於 2011-05-25 23:02 發表



你說了 就不是掩飾了 你覺得呢 等著看司法體系演下齣戲
歹戲拖棚!
怎麼演素司法體系下的事,與我無關.
但盼趕快處理,現已經造成江媽媽滴二度傷害了;這才素重點!

[ 本文章最後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5-25 23: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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