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協長:
說起來雷兩也是跟雄三一起長大的兄弟,雖然是兄弟可也有不同的個性與特性啊!
當年雄三長官跟我講過,雄三雖然造價很貴但卻是很好用的基礎火力,不像美軍的複雜
難懂可快速反應接戰,重點比美軍飛的還低(當時保密不講高度)效能更好!所以意思
就是雄三跟工六一樣雖然火力強大,但一樣是屬於基礎火力的任務特性並不需要太繁瑣
的管控,反而更需要靈活快速的反應操作。也因此雄三與一般傳統火砲或火箭系統是不
大一樣的,但雄三部份系統與雷兩卻是一樣的,差別是雷兩有測試彈箱可吊掛換裝進行
測試或操演雄三是沒有的。如果沒改的話,雷兩系統掛實彈時一樣可選則測試模式與接
戰模式,射控線一樣要接上彈箱才能完成模擬射擊或是實彈射擊,因為部份測試、反饋
與運作系統是在彈箱內,這樣在實彈射擊前還可自我測試系統是否良好、彈箱是否正常。
因此雄三的火線一樣要接上去系統才能完成。也就是說雷兩也有可能發生跟雄三一樣的
狀況,但問題是人還是系統?我想是「人」吧!
雄三因為接戰性無法臨戰才安裝,因此平時就是實彈置於飛彈箱內(這也是造價比
較貴的原因)由操作系統時設定模擬還是實彈。而火線平時是兵器長保管,發射權平時
為艦指部,戰時為艦長,火線於操演或射擊前由射控士官長或飛彈士向兵器長領取,說
起來那雷兩比較可怕,因為雷兩的射控面板是砲長所保管,砲長随時就可以領取了哈哈!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說是飛彈士自以為是的錯誤造成的原因就在於此。而射控士官長真
的很可惜,他若有下令中止或暫時停止,那麼就是該飛彈士一人要負起完全責任,但顯
然士官長輕忽了!而為什麼輕忽?就是因為信任,就跟我們火砲一樣,當在搶佔陣地時,
四分半要完成射擊,各砲手都相信彼此都能在時間內完成自己的職責,不會去注意到對
方是不是動作做錯了或是諸元裝錯了一樣。所以若是不能信任部屬,這對於戰力也是有
很大的影響的!而我認為飛彈士的心態才是最大的過失,升中士起碼已經幹了三年有了,
怎麼還會輕忽SOP?而且不管如何,只要射控士官長不在就不應該再把程序跑下去,
再者
測試模式與接戰模式的螢幕顏色是不同的(這點無人提出,應該沒人知道)!除
非他已經恍神了或是夢遊了,不然他不可能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模式!因此也不排除飛彈
士一瞬間的念頭(當年我就曾想抱著一枚八吋榴炸了那些沒良心的長官)。
雄三彈箱火線與雷兩是差不多的,若未接上纜線(火線)則無法進行測試或擊發。而此為
訓練用彈箱,可以看出就算訓練用也是有密閉與相關系統於彈箱內,而雄三是整個密閉,
只有接戰模式才會打開彈倉蓋,連測試時都不會打開。雄三無法跟雷兩一樣平時接訓練彈
箱等戰時換上實彈彈箱。
另,比較不認為他們怠忽職守是因為錦江級原編為50人現編約3*人,而錦江級多為
需人員操作之裝備武器,以役期極短的義務役與志願役缺額最大的問題就是職掌與訓練
兩個問題最為嚴重,而這兩個問題不只金江有,全國軍都有!誰造成的?政客、民粹、
沒肩膀的長官!
而且真要照規定按準則守軍紀的話,國軍什麼事情都做不了!
如果當年我沒有違反軍紀越級保修、駕駛軍車的話,我應該可以集滿十大過勒退。但我
也認為兵器長不應在全艦官兵集合不在的時候仍讓火線留在飛彈士手裡,輕忽了軍紀安
全的要素,也因此我認為兵器長、射控士官長、飛彈士都要負起業務過失致死責任與軍
紀行政責任,而艦長要負領導失職與軍紀行政責任。在軍中不管你做人好不好也不管階
級是什麼,只要是犯了錯就是要懲處,不過懲處程度也要妥當,不要再老是有功無賞打
破要賠到死的心態,也不要為了應付民代平息民粹而濫懲亂處,更不要為了保住自己的
前途而犧牲了下屬的人生!
*雄三沒那些廢物講的那麼好發射,其接戰程序從接戰到完成備便仍需要一些時間,這
事件真的是要命的人為疏失!
*同樣一件事都會有不同的看法的,而且我所知所聞與思考方向跟大多數人不同,只要
不是在洩密範圍內協長都可提出討論的。
樓下的路人大,所以我說:「不是國軍無能,是繁瑣的程序、不足的人力、忘了職責的
心,只在乎績效的長官...民粹治軍的政府!成就了就算有戰力也無紀律的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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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6-07-09 02:4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