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列印

監院要求國防部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1-03-03 11:48 發表

只要判有罪可以追回,只是怕他脫產
聽說他是""一次領""

可能早有心裡準備吧!討回公道也討不到賠償,加上搞不好他會出國"散心"

至於要散多久就看情況了!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1.金機歪 2.哩金變態 3.金豪洨 4.幹 5.零分 6.舊排球 7.這啥洨?

引用 TOP

今天聽廣播,那位洩密的羅少將被判無期!
讓偶又想起這位寃死的弟兄;所以决定把這帖再頂頂頂頂起!
這事軍方好像沒給個說法?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melodyaudio 金錢 +1 羅少將是阿扁授階的, 千錯萬錯都是阿扁的錯 2011-05-25 14:27

引用 TOP

過了一個年  新聞記者不追了 大家都懶的去追了

埃 國防部會不會很慶幸 那一群間接的兇手 會不會感覺鬆口氣?

引用 TOP

算了吧,又要浪費時間及成本重查,如果有或沒有,也只是彈核又能如何?。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a930701b 於 2011-04-28 19:38 發表
算了吧,又要浪費時間及成本重查,如果有或沒有,也只是彈核又能如何?。
把無辜者,活活拖去打靶!
只能痰和?
草X馬的國X部!

引用 TOP

化學士 金錢 +2彈劾是監院機制.對公務部門有箝制/督促/糾正的作用
哇嘞!
沒有刑法的問題嗎?

引用 TOP

江案偵結》司改會:政府應主動國賠
2011年05月24日 14:08 蘋果即時
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被控姦殺女童,被火速槍決,真兇許榮洲今天遭起訴,江家是否提出國賠,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說,冤獄賠償部分很清楚,但要等案子審判完畢,很費時,「政府若有誠意,
不需等待江家提出國賠,就該主動賠償。」

江案偵結》國防部:尊重且聲請再審案
2011年05月24日 11:59 蘋果即時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尊重偵辦結果,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的母親及軍事檢察官,
為江國慶的利益聲請再審案,目前已由合議庭已法審閱相關案卷,該院將另外向軍司法的聯合專案小組調閱相關案卷,儘速完成江案再審程序。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前空軍司令部士兵江國慶姦殺謝姓女童案,相隔15年,
推翻原判快,江國慶遭刑求冤死,江國慶沈冤得雪。
江案偵結》綠委:追回涉案軍官敘獎
2011年05月24日 12:09 蘋果即時
特偵組今天說明江國慶案偵結報告,還給他清白,但15年前涉嫌刑求的軍官因追訴期已過不被起訴。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國防部應追回涉案官職過去相關晉升及敘獎,並由軍事法庭繼續偵辦相關責任;另,認為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踩江國慶鮮血」晉升等相關軍官,應向全民道歉。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幹的好 媽的 通通都沒事 那是怎麼爛理由 過了追朔期?

追朔期該是從這件事爆開那天開始算才對吧

假如我在20年前殺人被通緝 21年後被逮 是不是也一視同仁無罪釋放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melodyaudio 威望 +1 阿布! 幹的好! 幹的爽] 2011-05-25 14:25

  • djelvis 威望 +3 是的...你說的沒有錯 2011-05-25 12:17

引用 TOP

這種社會有正義公理嗎?

已經知道加害者是誰了 居然就這樣放過 至少他媽的他們該賠給家屬錢吧

共山小銷話阿!

話不多說 覺得政府這樣是對的請繼續支持

覺得不好請換人 用選票唾棄!

不點名  避免變成政治文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95反裝甲 金錢 +5 這種司法就"伸手枝節不離煙.開口講話不離幹" 就對了!! 2011-05-25 01:35

  • 95反裝甲 威望 +1 這種司法就"伸手枝節不離煙.開口講話不離幹" 就對了!! 2011-05-25 01:35

  • chocho55 金錢 +3 阿東正氣可嘉,但是要現在的政府去替十幾年的事負責? 金改案一起算上來好了 2011-05-25 00:41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1.金機歪 2.哩金變態 3.金豪洨 4.幹 5.零分 6.舊排球 7.這啥洨?

引用 TOP

個人認為
政府應主動賠償(當然 賠多少事實上都於事無補)
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你們的責任是管好軍隊)應帶著當年相關人等去靈前道歉上香
現任的軍方各司令也要跟著去(給你管一個軍種 你就應該管好 去反省警惕一下平日的作為)
惡法亦法 過了追訴期不該追究的就算了 保持守法態度

如果可能以行政命令方式處分當年相關人等(領國家退休金 不知有沒有受管轄)
要從上而下的罰 官最大的罰最重
官最大的通常最無恥 任何事發生都是說我下面人呼弄我 我很忙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長官阿 騙人沒當過兵喔 軍中潛文化就是揣摩上意 要是事事都需你下令 你也不想當司令 不是嗎
重重罰你 剛好而已 不要再喊冤屈了 就是你們代代相傳 把軍隊搞爛成今天的模樣了
我們有一群最不勇敢的將領 因為他們忘了孔老夫子的話  多數不知羞恥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陸軍步兵104師311旅步五營兵器連下士班長

引用 TOP

民國88年前-軍法該單位主官(各防衛部/軍團/空海軍作戰區域)都有覆核權.
經大法官民國86年做出-436號解釋-該軍法程序/規定違背憲法後於88年修法
這是歷史過程...此次讓人不苟同的是-當時主官到底算不算-有追訴審判權人
(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的-主體適格.要具有追訴審判權人才有此罪名成立.(司法)警察也不算)
我想這需要大發官再次做出解釋!!!來因應這次事件爭議.
(個人看法-這些主管嚴格來說-是類似有追溯審判權之人).
另外-那些政戰人員是已經過了追訴期(法定刑之追溯)
但於退休後領到薪餉是不是可以以-不當得利予以追償??
(上面有學長說-行政命令也是可以但是要拘束型-下命處分
但XX部官員有這格局??敢做出這項行政處分.但我看很難??)
還有-許榮洲要定罪也是不容易-單從-測謊/掌紋(皆非直接證據)
檢察官如何證明渠殺人??且經過多年證物保存遺漏.遺失/現場證人記憶也早模糊等因素
只要許家請高明的律師...要定他罪(無罪推定-無積極證據不得推定其罪)很難.
看來這不是短期可定案的事情!!

引用 TOP

魚歸魚.蝦歸蝦....沒罪的先放....不要被混淆了...

搞不好再逼供..再槍決一個...(如果沒換司令的話)...不然當初怎麼下的了手..

你說ㄋ?

引用 TOP

臺灣就是這樣...人先抓...再來找證據....這次是先打掉了...跟李師科那個替死鬼差不多...

有人死了..就有人要處理(政府..賠)...就一定有過失...現在是告訴全世界...沒人有錯..

人死了就算了嗎?司法怎麼了?

引用 TOP

或許這其中有 "機關" 啦,算得真是剛好,就算事情爆了也是超過追訴期。還有,這個追訴期的東西是誰設計的?  犯罪就是犯罪,為何要設這個 東西 ?  請問有誰知道嗎?

看到被點名的好像都是那些主官和反情報隊、保防官...等,但好像都沒提到當初的軍法單位,因為起訴的和判決的單位應該也有責任吧?  

這件事如果就這麼算了,那真是沒天理,就算以現行法令已無法實際予以判刑,至少在行政處分上要做到。例如追回那些敘獎,還有,有終身俸的也統統要取消。

真不知這些狗官的子女如何感想?  或許不該禍延子孫,但不知他們對其父親的觀感又如何?

一直以來,都在喊司法改革(當然軍法也算),成效如何?  不知道。但有一點是好的,就是已有人開始注意法官的養成教育一事,以及適當的退場機制,以防止恐龍法官。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二寶管理公告:文章內含有不當言語,故進行消字處理!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5-25 00:19 發表
這種社會有正義公理嗎?

已經知道加害者是誰了 居然就這樣放過 至少他媽的他們該賠給家屬錢吧

共山小銷話阿!

話不多說 覺得政府這樣是對的請繼續支持

覺得不好請換人 用選票唾棄!

不點名  避免變成政治 ...
我對這個XXX的總統向來無好感,但我這次卻要跳出來,與東哥發表不同的看法。也許會害這一帖又變成政治帖,可是我覺得這件事明明就錯在李登輝與陳水扁任內,馬英九上台後,這案子才得以平反,假如多做事的人反而被批評謾罵,這是沒公理的。

我在2007年那幾個狗官即將逍遙法外的期限裡,就寫了這篇「我們那被國軍姦殺的姊妹們」,維基百科與媒體後來在報導本案時,也都直接引用我的文章,我來說這段話絕不是放馬後砲。我當時文章就這樣寫: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299043424

「江國慶被槍決前三個月,台中市連續發生二起女童遭到性侵害案。不尋常的是這二件案子的犯案手法,也是使用尖銳異物殘害女童下體。另外的一項巧合,嫌犯還是和江國慶同一連隊的現役軍人。雖然江國慶在已經被槍決,其父江支安仍然四處陳情,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在1999年5月完成調查報告,負責的監委江鵬堅從各項疑點展開調查,報告中提出多項疑點,建請國防部提起再審或是非常審判,不過這時江國慶已被槍決十九個月了。」

也就是說,江國慶被槍決是李登輝任內,國軍那些狗官濫權殺人的部分,該找三軍統帥李登輝負責。問題是1999年5月民進黨創黨主席的監委江鵬堅(他自己就是這個背景出身,所以對這些狗官的把戲很清楚),就已經調查出現在檢察官所起訴與不起訴的所有問題,可是李登輝沒處理,陳水扁的那八年照樣沒處理。即使那些狗官又犯下另外一起彈藥失竊的刑求栽贓案,照樣也還都順利退伍。

陳水扁任內,江國慶的父親拿著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多次陳情,要求平反與查辦狗官,那幾年卻被陳水扁與他底下的狗官當成是瘋子。我2007年寫這篇文章時,也就是在阿扁統任內,他們根本沒處理,李天羽還升任國防部長,讓這些狗官逃過十年追訴期。罪魁禍首明明就是李登輝與陳水扁,第一個要求「限期破案」的就是陳水扁,即使後來監察院調查報告出來,狗官卻都毫髮無傷的順利退伍。

我認為馬英九能主動關心本案,比陳水扁好得太多太多了,在這件事(我再說一次,就是這件事)上,要追究的是李登輝與陳水扁。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工蜂火箭兵 威望 +1 2011-05-25 21:50

  • kuda1994 金錢 +3 讚!讚!讚! 2011-05-25 16:07

  • 一生懸命 威望 +2 是的,瓜大發言中肯,立場客觀,令人佩服! 2011-05-25 11:36

  • melodyaudio 威望 -1 這些狗官中有人也得到馬先生的重用還成嘴炮高手, 問題在於軍法速審速決一手遮天總統 2011-05-25 10:57

  • melodyaudio 金錢 +1 這些狗官中有人也得到馬先生的重用還成嘴炮高手, 問題在於軍法速審速決一手遮天總統 2011-05-25 10:57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