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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廢除死刑 ] 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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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0-03-10 18:12 發表

偏偏死刑判例最後是要法誤部長來簽決後才能執行
那這樣的話有何須法院來三審定讞呢??
別忘了部長還可以去提起非常上訴的咧....
刑訴法-441條-448條
依判決違背法令或是訴訟程序違背法令者-由檢察總長提出之
PS:法務部長沒有提起公訴權.只有檢察官有

[ 本文章最後由 sam 於 2010-03-10 18: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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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一下.以往執行死刑之-地檢署之司法警察.在奉執行死刑檢察官命令下槍決死刑定讞之被告後
在場執行死刑之檢察官會對執行死刑的法警依法當面提出--應職務上正當行為/上級公務員命令所屬下級公務員之職務上之行為.對其執行死刑之行為人(殺人)-依法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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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王聖人 要替這些殺人犯贖罪 就如之前砲長說的
把他跟吃人肉的關一起 請他感化 感化不成 就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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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換一個法務部長吧。


http://magazine.sina.com/chinati ... -03-14/ba5499.shtml


女監斬官林占青:死刑不宜廢

「我沒有殺卓長仁,是卓長仁殺了他自己。」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占青在執行科工作了五年,執行死刑有十多
個案例,印象最深刻就是六義士之一的卓長仁。「卓長仁一直說他無罪,不斷
鬼吼鬼叫,又拒絕簽名,但是又怎麼樣?你犯了什麼錯,就要在法律上付出相
等的代價。」

  也是六義士之一的姜洪軍,跟著卓長仁一起遭到槍決。臨死之前,他的反
應就沒有那麼大,頂多就是附和卓長仁講幾句話。林占青表示,依照規定,法
務部長批准死刑執行,再轉回最高檢,最高檢再發到執行科,「令到三天就要
執行。」不過,卓長仁和姜洪軍的案子,她當天就決定了。

林占青說,每一個死刑犯,她一定會仔仔細細地把整個卷宗看完,真的罪
證確鑿、所有的法律救濟途徑都沒了,她就執行死刑。
她遇到的每一個死刑犯
在臨死前,包括殺死自己父母的「冷血殺手」林清岳,都承認「自己做錯了」
,只有碰到卓長仁,真的是「死不悔改」。

  身為第一位女性的執行死刑檢察官,每次行刑時,林占青就站在死刑犯的
身邊,親眼看著子彈打進死刑犯的身體,絲毫沒有懼色。所以,法界人士私底
下都戲稱她,像是古代刑場的「監斬官」。或者有人乾脆叫她「法界女殺手」
。對於這樣的形容詞,林占青倒不以為意,她說,每個死刑犯都是罪有應得,
她是執行公權力,沒什麼好怕的。


  一般人很難想像一個人在臨死前,到底是什麼模樣。台灣的死刑犯臨死前
,可以享受一頓豐盛的最後晚餐,有些人還會抽菸、喝酒。林占青說,她所碰
到的案例,印象中除了一位遊民有吃過最後的晚餐之外,其他人連碰都沒有碰
。「他們都是抽菸,不過,奇怪的是,似乎菸一下子就抽完了。」

  被害者家屬需要正義

  「結束了最後的晚餐,接著,法醫會替死刑犯打麻醉針,藥效很強,還沒
有打完,死刑犯的頭就垂下來了,立刻陷入昏迷。如果死刑犯要捐贈器官,法
警就會打頭,要不然就是打心臟。法警的槍法都很準,一槍就斃命了。」


由於法務部的政策傾向廢除死刑,有人開玩笑地說,林占青的工作量愈來愈少
。不過,林占青卻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她的理由是,對於被害者家屬來說,傷
痛是一輩子的事,也無法撫平。但是,不能因為無法弭平傷痛,就不處罰。


  她以白曉燕案為例,「想像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女生,遭到滿臉猙獰的惡
徒凌虐、姦殺,那個畫面,是如此的可憐!連陳進興都認罪了,這樣的人,不
應該槍斃嗎?」


  林占青又說,台灣的法律已經很寬了,只剩下海盜罪有惟一死刑,其他都
是相對死刑,法官有相當大的裁量空間。只是,她覺得,死刑犯臨死前,還有
供應一餐,又可以抽菸,還打麻醉藥,讓他們毫無痛苦地離開人世。「他們在
殺人時,有善待受害者嗎?我認為我們對死刑犯已經夠好了。」

 
「人權團體高喊廢除死刑,他們還說,國家沒有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利。那
麼,我要反問,陳進興有剝奪白曉燕生命的權利嗎?我覺得陸正的父親陸晉德
說得很對,如果正義不能彰顯的話,那就是鄉愿。

  林占青又說,廢除死刑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它不是不容挑戰
、沒有爭議的議題。「人權團體經常說,有些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凶手,贊成
廢除死刑。他們的情操令人尊敬,但是,被害人何其多啊!陸晉德和白冰冰就
不原諒凶手。這是價值觀的問題,偉大的情操不能強加在別人身上。



[新聞]法部廢死刑 執行官不同調

【中時電子報 】

劉鳳琴/台北報導在人權團體不斷急呼下,廢除死刑成了法務部施政重點,但
當真司法界都認同廢除死刑的政策?台灣高檢署死刑執行檢察官林占青,以個
人實務經驗,就堅決反對「上級機關」法務部廢除死刑。

林占青從民國九十年,擔任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以來,已執行了十幾件死刑案。
她強調,就其執行的案子來說,每一件的被告都是窮兇極惡之徒,在罪證明確
下,才判處死刑。

在執行死刑的個案中,除了卓長仁行刑前還呼冤鬼叫,其他死刑犯都承認犯罪
,也認為該死,「所以我每次執行後,深夜回家都能倒頭就睡,從沒有任何不
舒服或不安的感覺」。林占青說:「連死刑犯都自認該死,依法執行有何不對
?」

人權團體指死刑違反人權,林占青反問,難道終身監禁,沒有希望的人生就符
合人權?長期監禁和管理都是大問題,一個人被關上卅年,國家、社會要付出
多少人力、物力,這合理嗎?

林占青說,國家對死刑犯已很周到,行刑前,不但準備酒菜、香菸,還為他們
注射麻醉劑,讓他們無痛苦的離世,反觀他們行兇時有善待被害人嗎?「犯罪
殺人就該受懲罰!」林占青說,被害人如果原諒被告,法官可以輕判,但被害
人不原諒,無人能置喙。

林占青表示,目前的刑法,除了海盜罪還有唯一死刑外,其他的唯一死刑之罪
都已改為相對死刑,這已夠了。法官判人死刑,內心也很掙扎,一定是無可憫
恕,如果罪不及死,大可判處無期徒刑。

對於延長有期徒刑,提高假釋門檻,林占青認為都不足以作為廢除死刑的配套
理由。她說,現今社會變遷快速,一個人關了卅年,即使出獄,能否適應?依
她的實務經驗,一定又會造成新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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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DASHIWAKJ (等一個人靠北)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社會] 堅持廢死刑 王清峰:我豈能雙手沾滿鮮 …
時間  Wed Mar 10 18:53:32 2010
───────────────────────────────────────

亡小姐醒來的時候高跟鞋已經掉落在汙穢的地上


他發現自己雙手被反綁坐在椅子上,想要掙扎卻發現上半身完全沒有辦法動彈

嘴巴被用硬物塞住了,怎麼回事..?

昨天從辦公室出來以後想說幫女兒買點東西

接下來最後的記憶只剩下坐進公務車後,稍微聞到點甜味就失去了意識


「媽媽...」


亡小姐詫異的聽到自己女兒的聲音

「寶貝..你在哪?」 房間內潮溼黏膩,看來是個老舊的地下室
天花板還滲著水,剝落的牆壁爬滿了青苔,然後他看到了一個男人


男人戴著眼鏡,大概四十多歲,正在瘋狂的在女兒背後抽搐

女兒的裙子被撕裂了,腿上都是傷痕,不停的哭喊媽媽,媽媽

亡小姐想說話,但是嘴裡被塞住東西,發不出任何聲音,她拼命掙扎,從椅子上摔了下來



男人察覺了旁邊的聲響,動作減緩,說:「唷 亡長官醒來了呀。」

亡小姐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 當了律師許多年

雖偶遇威脅或是黑函的攻擊嚇阻,

但是都未曾看到如此負面的敵意血淋淋的呈現在自己眼前
男人將女兒的襯衫扯開,扣子崩落了一地

跟著用力搓揉女兒的胸脯,


而且還冷靜的看著王小姐的反應


「怎麼樣?心疼嗎?恨我嗎?」


男人用牙齒開始啃噬女兒的乳頭

「啊????????????!」

只見女兒胸脯血流不止,男人將咬下的乳頭「啐」的一聲吐在地上




女兒哀號的聲音一直叫著媽媽,「救我...媽媽拜託..嗚嗚」

亡小姐好不捨好不捨。

亡小姐心中對女兒一直充滿了虧欠

女兒功課很好,很聽話,充滿了單親家庭出身的小孩特有的早熟,卻又不叛逆

這幾年忙於人權維護的奔走,到處演講辦活動

雖然女兒體諒,但是亡小姐還是遺憾不能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女兒


「我也有過一個女兒,還有一個老婆

被一個對你來說,像我這樣的人闖入家中。」



男人說話的口氣非常的冷靜,手上拿了個鞋拔


「這個人剛退伍不久,喝了點酒,被我發現闖入房間
然後他刺了我一刀。」



男人蹲下來,把一直掙扎的女兒綑綁起來

壓倒在地上,將鞋拔抵著女兒的眼皮

用力的往下按,只聽得一聲哇的慘叫

女兒的一個眼球被挖了出來,後面還連著紅的藍的血管動脈靜脈

男人把眼球塞進女兒的嘴巴裡



「我女兒剛好醒來上廁所,他活著的話今年考大學吧,

結果被小偷看到,先把她砍死,十六刀,致命的地方是頸動脈

然後強姦我女兒的屍體。」

亡小姐恐懼、憤怒的情緒交織

這些失控的電影中的情結從來沒有在他認知、構築的現實裡發生

她也沒有預期這些發生的可能

為什麼?我為台灣的人的權力付出了那麼多的心血

遭受了那麼多的壓力,面臨了多少的責難...



「我太太聽到聲音醒來,結果小偷可能慌了

也把她殺了,後來拖到我面前,我那時候昏沈沈正要醒來

我看到我太太的手掌,還有我小孩的頭顱,都是散落的

他在分屍,打算毀屍滅跡。」

男人在已經痛到暈倒的女兒嘴唇塗了一些油狀膏物

口袋裡拿出來,打火機點燃

蛋白質燃燒的焦味以及女兒因為劇痛再度驚醒的充斥著整個房間

亡小姐口中被塞住的硬物被男人解開




王小姐心裡吶喊:神啊...如果真的有正義存在

請馬上降臨奇蹟給我,我的女兒啊??我的女兒啊




「我還記得我太太的手掌,結婚戒指是我後來補送的
剛結婚的時候我們沒什麼錢,我岳父還很擔心,

我跟他保證我會照顧他女兒一輩子,

我女兒的頭滾落到眼前的時候,

我完全沒有想到下一個他要分屍的會是我

我只是好捨不得的看著女兒,瞪大眼睛,好想跟上天求救,

就像現在一樣,不過沒有用的,你賭再多咒都沒有用。

邪惡沒有道理,也沒有因果」



「你會下地獄...」亡小姐淚流滿面again



「我以為你是無神論者。」男人說道

「我念過一些法律,有些歐美國家廢除死刑是因為宗教的關係

舊約聖經的創世紀說,人類多次犯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但均獲得上帝特赦,

盼望人可以回心轉意,因此人類不可以僭越造物的天父主持生死的權柄,

以報答神賜予人類認罪改過的機會...」


「那你呢,你堅持的信念是什麼?人不能殺人,所以國家的公權力也不能殺人?

殺人犯被處死以後只是滿足被害家屬的復仇情緒對事情的本質沒有幫助?

人被終身監禁、失去自由的痛苦也是非常嚴重的懲罰?

或著是最重要的,怕判錯造成萬劫不復的冤獄?」



「......」

王無言以對,現在的狀況使他沒辦法做出理性的回答(你都講完了我要講什麼  誤
「後來有鄰居上來敲門,那個嫌犯才跑掉

後來他落網之後,在法院的時候,他的律師用酒醉精神有問題

加上初犯,再加上家庭背景因素來講,然後再搭配犯後態度良好

被判20年...


我跟你說...我只要想到我跟他都在呼吸同樣的空氣,我都會想死..

台灣的假釋門檻,犯罪者的人權保護被你們推動的非常成功\r

法律到底是在保護人,還是保護你們所謂的信念和國際潮流...」




男人將女兒半死不活的樣子轉正面給王小姐看
慘不忍睹



「你恨我很正常,

你巴不得我天打雷劈我也不意外

這才是人性。就像我恨不得那個人死一樣。」



「我要做一個實驗。心理學和法學的實驗。」

男人拿起了一個鎚子,另一隻手拿了個釘子


「不要..拜託...你要什麼都可以...

我可以幫你辯護,重新審理這個案子..拜託」

「重新辯護?呵呵,有什麼用?

你都已經宣布任內不廢除死刑了,多麼有骨氣的宣示」



「我給你錢...你要幾百萬幾千萬都可以...」



「有些問題,錢沒有辦法解決的,你知道的」



釘子對準女兒的腦門,女兒早已失神,長髮凌亂



「你女兒很無辜,跟我女兒一樣無辜,

我殺了你女兒之後,我明天就會去投案自首,

我們來打個賭好了,我在你任內,會不會被判死刑?

你說國內都有廢死刑共識,可是沒有一點可以說服我..

我們一輩子頂多認識幾千,幾百個人,

而死去你會感受到錐心刺骨的痛的人也許連十個都不到

這裡面可能被殺死的機率已經很低了

那些高喊廢死的學者們有過己深愛的人被殺死的經驗嗎?

還是是用法理或是公民或是社會價值來看呢?

不要跟我說死刑的社會成本,我也有繳稅,我甘願查個水落石出再讓該死的人死..」



「你說什麼都好...拜託不要殺我女兒」

「拜託,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我只有他..我拜脫你不要你這樣...」




鎚子落下,亡小姐哭哭





隔天,一個全身都是血的男人到了警局自首

自述綁架了已失蹤了兩天的亡長官及其女兒




媒體的標題馬上從亡長官的失蹤,改成對法律的嚴重挑釁
不久,檢察官依職權起訴,求處死刑

剛好在亡長官宣示死刑政策需要調整之後的一週,舉國譁然



在警方全面禁止媒體採訪之前

男人一直不斷重複一句話

「我要看看亡長官會不會執行我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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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03-10 21:35 發表
那位王聖人 要替這些殺人犯贖罪 就如之前砲長說的
把他跟吃人肉的關一起 請他感化 感化不成 就被吃了
王聖人今天說  要殺死刑犯  她可代替他們死
完了  台灣會越來越亂
以後台灣的大官們  總統   立委  多保重了
要是有人瘋了  來場政客大屠殺  不會被判死刑
那還真的是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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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10/8/21sym.html
王清峰挺廢死刑 受害家屬痛哭反對
更新日期:2010/03/10 17:54     TVBS

法務部長王清峰9日發表文章,贊成廢除死刑,還公開表示,為了讓這些死刑犯有自新的機會,就算要她下地獄也願意,而這番言論聽在受害家屬耳中,根本無法接受,8年前,台北縣一名女老師,被學校的舊同事殘忍殺害,兇手在3年多前死刑定讞,至今仍然還沒執刑,死者的父母親聲淚俱下,痛批王清峰忽視家屬的傷痛。


死者母親何太太:「每一次晚上,我想到她(女兒)死的狀況,我就睡不著覺。」

何媽媽聲淚俱下,失去獨生女的椎心之痛,從8年前,嫌犯殘忍行兇,就再也沒有停止過,一想到這段過去,何爸爸情緒激動,痛罵法務部長王清峰。

死者父親何海新:「在以各種不法手段、邪惡荒謬的言論,袒護惡魔兇手,王清峰她罪孽深重、不可饒恕。」

法務部長王清峰:「我寧可離開,甚至於為了讓這些死刑犯,有個自新的機會,如果我能替他們執行,甚至下地獄我都甘願。」

起因全都來自於這篇,出自於王清峰的文章,「理性與寬恕」,內容強調,死刑是最危險的刑責,存在或許可以使人安心,但實際上卻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因此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

為死刑犯請命,王清峰看似尊重人權,但受害家屬認為人權不該袒護兇手,奪眶而出的淚水,在在抗議著,身為法務部長的這番言論,她們想問,失去親人的痛誰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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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會下地獄的!  死刑  真的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嗎?  

想想看  如果有人和你有不共戴天之仇  非殺了他全家不可
在有死刑的情況下  或許只是殺了對方一個人即可
因為判死刑的機會很低  而且說不定還有出獄的機會
殺了仇家  馬上自首  判死刑的機率趨近於零

但  沒有死刑  或許  又是一個滅門血案!
然後呢  再想想  反正不會判死刑  再多拉幾個路人甲乙丙丁當墊背的也不錯!
自首?  想都別想   能逃多久算多久  

從人性本善的觀點來對待這些重刑犯   真的是會下地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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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一句話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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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而自動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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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廢除死刑

那請政府蓋一座"地獄島監獄",把那些死囚通通往那裡送,終生不得假釋,不得上訴

吃的,用的,穿的...等等物品由那些所謂的"人蜷團體"和"沸死聯盟"買單,並負責"叫花"的工作

終生不得出島,務必通通"叫花"完畢

陸軍步兵第234師
戰鬥工兵營營部連上兵
武化二級廠管制士
地B1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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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這版面算是這有資格大聲說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

余在民國74年5月31日早晨6:50上學的途中, 被兩位歹徒綁架, 隨即架到深山的廢棄屋內的二樓廁所, 將人以馬口鐵鐵條牢牢的釘在木板上, 然後在嘴內灌入巨量足以致死之安眠藥, 再以塑膠袋罩頭, 然後以膠帶從頸部纏繞數圈後再將頭整個纏死, 再套上牛皮紙袋, 再纏上膠帶整個死死的纏上多層, 然後離開對我家人展開ㄧ連串的索款...後來勒索取款的這個橋段有備拍成卓勝利所演出過的一部電影, 就是在火車上丟包...礙於過程極為殘忍, 且避免日後歹徒學習的劇本, 所以過程就不多說了!

老天有眼, 讓我在臨死掙扎下...忘卻一切痛苦, 馬口鐵片削下手腕部一大片的肉後, 得以有手死命撕開封住我頭部的層層要讓我窒息而亡的膠帶, 再用血淋淋的手插入喉頭催吐, 吐出約一半量的安眠藥後就昏死過去, 在昏睡了十四個小時候才醒來, 取出放置在書包內的瑞士刀, 克服許多難關在尚有一手一腳被釘在木板上的情況下, 僅以一手一腳爬行了1.5公里方找到人家求救後才逃出來?

各位軍友?看了上段歹徒要至我於死的過程...夠噁心吧!我前面幾案都是撕票收場, 後面一案是台南縣的“蔡中堅”案, 在被歹徒關在密室155天暗無天日的日子後,才展開勒索, 而歹徒曾是海軍人員, 所以在曾文溪底欲先釘入木樁再綁上繩索, 以水肺游至橋下, 再叫被害人父親將錢都下橋, 結果?該父親曾是軍中射擊隊的神槍手, 警方事先交付一把長槍給父親...歹徒浮出水面欲拿取丟包在水面的錢時, 父親射擊了兩槍...擊中歹徒臂膀而浮出水面就逮, 此案的後面也就是有名的“路正”案了...

王部長?不願當雙手沾滿血的“劊子手”, 但是她可否有想過, 這麼多年來?不管是午夜夢迴, 還是大白天恍神, 那段往事真會黑白電影般一幕幕在腦海裡翻轉, 那要至我於死的手段?是值得我們被害人原諒嗎? 部長不願當劊子手, 難道他要當撒旦代言人? 他要我們忘記仇恨?我們試著做到, 但是誰來抌救我們內心的煎熬, 我有幸留下小命而僅在手腕留下大片傷疤, 但那些失去性命或者終生全殘的人又何其無辜, 而部長?你又可有為我這些受害者作些什麼? 摸摸自己的良知?難道再出現一個像陳進興這種兇殘的歹徒也一樣要饒恕嗎?  如是?我希望妳多加禱告, 妳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或是其家屬, 任誰都無法承受那被謀害而失去至親的悲痛!  這是一段很沈痛的宣告, 包含我講出這一段故事, 又會也多少軍友會以異樣的眼光看我, 而這不堪的過去卻要伴隨我一輩子!  廢除死刑?天啊...下地獄去吧!

陸軍步兵第234師支援指揮部本部連
補給軍官辦公室被服經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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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3-11 09:16 發表
其實?我在這版面算是這有資格大聲說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

余在民國74年5月31日早晨6:50上學的途中, 被兩位歹徒綁架, 隨即架到深山的廢棄屋內的二樓廁所, 將人以馬口鐵鐵條牢牢的釘在木板上, 然後在嘴內灌入 ...
謝謝您勇敢講出您的故事 也讓大家看看 這些泯滅人性的歹徒 是不是值得我們社會去感化他們 讓他們重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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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3-11 09:16 發表
其實?我在這版面算是這有資格大聲說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

余在民國74年5月31日早晨6:50上學的途中, 被兩位歹徒綁架, 隨即架到深山的廢棄屋內的二樓廁所, 將人以馬口鐵鐵條牢牢的釘在木板上, 然後在嘴內灌入 ...
要在這樣再去面對這不堪 不願的回憶 難為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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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3-11 09:16 發表
其實?我在這版面算是這有資格大聲說出?“反對廢除死刑”的人!

余在民國74年5月31日早晨6:50上學的途中, 被兩位歹徒綁架, 隨即架到深山的廢棄屋內的二樓廁所, 將人以馬口鐵鐵條牢牢的釘在木板上, 然後在嘴內灌入 ...
真的很可怕,
希望師經理士大大
能早日走出陰霾,
得到內心滿滿的安全感受,
所到之處皆有吉神護身,
幸運與福氣也能常相左右。

292D874R3BWPN♂120 大坪頂 通霄 苑裡 大安 台中港  屏東里港 后里 新竹新豐 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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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公開信中認為,死刑實際上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因此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思潮。但有什麼研究及調查顯示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功能?

部長聲稱長期為受害者的人權而奮鬥,但卻在「廢除死刑」的議題上與受害者對立!

人權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奉公守法的人,其人權應受到保護;但無法無天的人已無權受保護。在加害者奪取被害人性命時,他們已經喪失被保護的權利,殺人償命實屬天經地義!

誰為受害者的家屬們發聲?社會總是以加害人的立場思考,為他們找尋出路,但當他們在殺害被害人時,是否有尊重被害人的生命?

什麼叫作人權?該死的死、該活的活!否則誰理會被害者的人權?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67755.shtml


看到您的遭遇..萬分恐懼...恐懼的是為惡之徒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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