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09-08-18 23:21 發表
。
退伍金似乎是兩個月薪水。不知有無記錯‵‵‵
外島加給‵‵有聽過‵‵沒領過‵‵‵‵‵
那時候傳說80年開始要發外島加給‵‵可惜小弟79年就退伍了‵‵‵‵
阿三大:
退伍金沒這麼多吧.
小弟的印象是退伍後可領年終獎金+退伍旅費.
年終獎金的算法是退伍當年服役幾個月先除以12在乘1.5個月的月俸.
以我為例:當時上兵月俸約5000元.而我表定03.31退伍.
那我當年的年終獎金可領 3/12X5000X1.5=1875
在金門服役退伍旅費的算法則是台中以北1000元,台中以南500元.
所以退伍時可領1000+1875=2875 (大概是這樣算吧)
而外島加给其實在民國四十幾年時就有了.
那時只限志願役的才有,每個月新台幣100大元.
此金額一直沿用到民國80年6月.
80年7月才改成義務役也有外島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