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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要求國防部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0 14:23 發表


哇 有當事人的鄰居在場,那想請問毛董,蘇健和本人當年平日是乖小孩還是問題少年?
我對這案件十分有興趣,但是每個人說的都不一樣
有人說他們平日就不受教,也有人說蘇健和是乖孩子..看來要問您比較中肯了^^
蘇建和是乖小孩 ??   哈 哈 哈  誰說的
路上遇到  我們從沒打招呼   因為我們認識他  他卻不認識我們
頂多 他知道我們是住那附近的而已

我看到他平常的眼神是......ooxx
我只能說  在媒體上ㄉ樣子   跟我們平常基隆看到的 是不一樣的  

158師473旅步四營兵器連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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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篇的回應中
7篇是路人某米人回的
阿現在是怎樣??註個冊有這麼難嗎??
要義憤填膺那行,註完了再來....
要當路人就請安靜點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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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1 06:47 發表

了解,其實不只兇殺案會讓人義憤
小弟在85年正式當義警前,就因為玩無線電[當時是違禁品]很常參與地方上一些行動
比如抓小偷、抓偷雞的..正式加入後當然就更參與抓強盜或偷竊現行犯、通緝犯.等
分享一下當時的流 ...
ㄚ家大:
       一樣是義警,我們在支援勤務時,分駐所所長在我們要出勤前都會三令五申:如果巡邏時抓到竊盜、煙毒或通緝犯時。先帶回所裡製作筆錄再說,不可當場動用私型,否則他們是可以告你的!
      一般我們都是樣版式的回答:報告所長,是!
       然而真的遇上了歹徒,就真的如所長所交代的嗎?
      您看看後面的表情即可窺知一二了
      哪管他三七二十一啊!當然是先捶再說了!
      曾經抓到過煙毒及竊盜犯,當下當然是先請他們吃一頓粗飽啦!
       帶回所裡偵訊時,如果遇上不配合的當然是請他們到泡茶間喝杯茶啦!當然他們只要聽到要泡茶通常都是搓在等
       因為眾所皆知,整個所裡就只有泡茶間是沒有監視器的。想當然爾他們也知道我們要做什麼了! :testE :testE 當然都會乖乖配合啦!
      先說好我沒有刑求喔,我只是很友善的找他們去喝杯茶、聊個天順便了解一下當時狀況喔。:testE :testE :testE

249三戰群772BHQ   駐地:凌雲崗
忠勤實踐 支援三軍 運輸任務最艱辛 水陸空鐵運 樣樣講技術 我們要精實學校教育 術德兼備發揚運輸兵精神 負責任 勤研究 重創新 莫忘了 軍事勝利運輸為本 發揚吾校精神 發揚吾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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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   某些軍方高層長久以來的鴨霸
政府也漠視  人民的聲音
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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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敏說:絕對沒有刑求....
他敢用切腹來保證絕對沒刑求嗎?
陳肇敏 你敢用切腹來證明你的名譽嗎?
還是只是拖 拖 拖  跑 跑 跑

假如真的有刑求 你敢不敢切腹 還是當作沒說過
說謊話的 會被割舌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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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11-01-31 16:35 發表
陳肇敏說:絕對沒有刑求....
他敢用切腹來保證絕對沒刑求嗎?
陳肇敏 你敢用切腹來證明你的名譽嗎?
還是只是拖 拖 拖  跑 跑 跑

假如真的有刑求 你敢不敢切腹 還是當作沒說過
說謊話的 會被割舌頭阿
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死後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後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承認錯誤.還予公道.負應負的責任
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284D852R7BWPN
-前埔營區-南甘坑道-西洪反空降堡19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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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11-01-31 16:35 發表
陳肇敏說:絕對沒有刑求....
他敢用切腹來保證絕對沒刑求嗎?
陳肇敏 你敢用切腹來證明你的名譽嗎?
還是只是拖 拖 拖  跑 跑 跑

假如真的有刑求 你敢不敢切腹 還是當作沒說過
說謊話的 會被割舌頭阿
陳肇敏大將軍說的沒錯啊...

他又沒有刑求

是下面的軍官  揣摩上意 求好心切
他從來就不知道有刑求這種事情
他都不知道  下面的人會刑求取供
李天羽也會是一樣的答案

江西 !!!!!!   騙蕭爺  當大家都是3歲小孩   出了事情
就是中階軍官扛 ?
還有陳肇敏他女兒回答記者  都是講法律...一切依法辦理
真是冷血  
我怕那些人  沒有限制出境 ... 大概都要跑了  

158師473旅步四營兵器連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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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這幾天倒是在觀察政府的態度,出了錯,一堆人要求小馬道歉,
不過卻沒人要當時的李前總統道歉
不過小馬如果願意道歉,概括承受,倒是會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一個事件往往因為一件小事而被引燃,
溫錦隆事件造成軍方退出警界,白曉燕事件造成國民黨政府倒台..
或許這次的事件,會讓軍中官僚文化有所改變也說不定

冤獄,國賠以及特赦都有專家分析到,
或許入祀忠烈祠也是可討論的選項吧

當夢想逐漸遠去,記憶慢慢變得模糊,
青春,熱淚,歡笑,汗水,俱往矣!
而傳說,終究只是一場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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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建議 閻羅大人 特別開金口加註一下,
除了拔舌之外,再拔另一個地方,並用上述的作法再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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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rtv 威望 +2 沒誠意....至少要學雷探長請人家吃半碗牛肉麵 2011-01-31 21:47

呂ㄚ家 金錢 +1 cc..看來泡茶間曉以大義這個是全國統一的SOP^^ 2011-01-31 19:56
毛董 金錢 +2 我表哥是義警 他都說 是帶到泡茶間 "曉以大義" ....嘿嘿

僅遵yesrtv大的指示,改天再請人家吃牛肉麵.再拿報紙給他看!
ㄚ家大:這真的是全國統一的標準作業程序喔!
毛董大:沒錯,我們都是在曉以大義滴!
而且在曉以大義後,通常配合度都滿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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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案判死期程長達一年,必然有所轉折,憤慨之餘仍應細部觀察思考,提供不同觀點的說法: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31日電)江國慶案重啟調查,刑事局、台北市警察局資深警官指出,全案由軍檢主導、警方配合,江國慶案有太多「致命巧合和科學盲點」,1張沾精液和血的衛生紙,造成江國慶的枉死。
警方指出,當初軍事檢察官將許榮洲、江國慶的掌紋送交刑事局,和女童命案現場窗台留下的半個掌紋進行比對,因為窗台留下的半個掌紋原本就不太明顯,加上軍方採許榮洲的掌紋不清楚,所以驗不出許榮洲也在命案現場。
警方表示,不論江國慶的自白是否遭刑求,自白不是定罪的主要原因,但現場垃圾桶內1張沾有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上,竟然出現女童的血液噴濺反應,變成「最強而有力的客觀事證」。
刑事資深警官說,「10個人來辦這案,會有9個認為江國慶有罪,雖然許榮洲後來有自白承認犯下女童命案,但許榮洲的精神狀態異於常人,他的說詞在當時很難獲得採信」。
警方指出,過去也曾發生過旅館命案事件,1名裝潢工人多年前施工時在窗戶留下指紋,後來這個旅館的房間發生凶殺命案,警方曾逮捕這名裝潢工人,並以嫌疑人的身分移送。
資深警官表示,江國慶案這張沾有精液和血的衛生紙,只能證明江國慶曾經出現在命案現場,但不代表江國慶犯案。
警方指出,如果當初的調查,除了科學辦案,還能落實傳統辦案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模式,可能不會造成這起憾事,「辦案但求問心無愧,我們不是神,難保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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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路人大說的不是沒道理,
當初江案發生時,我退伍沒幾年,以我當時的關心跟判斷,
絕對有刑求,案情有太多疑點....
但後來軍方說找到有精液的衛生紙,我就沒話說了,

看看後續政府的處理態度吧
打手槍打到被槍斃,真的蠻衰小的,唉!

當夢想逐漸遠去,記憶慢慢變得模糊,
青春,熱淚,歡笑,汗水,俱往矣!
而傳說,終究只是一場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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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毛董 於 2011-01-31 13:14 發表



蘇建和是乖小孩 ??   哈 哈 哈  誰說的
路上遇到  我們從沒打招呼   因為我們認識他  他卻不認識我們
頂多 他知道我們是住那附近的而已

我看到他平常的眼神是......ooxx
我只能說  在媒體上ㄉ樣子   跟 ...
這個案子我曾在網路上看過他們的自白書,蘇建和的自白是疑點最多的,別人所說的犯罪經過都很清楚,
怪的是只有他的自白幾乎從頭到尾都是"不知道!!".既然警方有刑求劉秉郎及莊林勳,
莊林二人不堪刑求因而向警方招認,唯獨蘇建和的身體是鐵打的?敢從頭到尾都說不知道?
警方若要屈打成招甚至編故事,何以莊.林二人的自白完整,獨留蘇建和這個大空缺?

蘇建和當年被羈押在土城時,其獄友曾好奇問他:"你怎麼會進來?"蘇建和親口回答:"因為我殺了人!".此案後來大逆轉,當年獄友大為驚訝,直說不能相信!雖之後又出庭作證亦難挽被害人家屬劣勢,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無罪抵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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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一生懸命 於 2011-01-31 20:15 發表
小弟這幾天倒是在觀察政府的態度,出了錯,一堆人要求小馬道歉,
不過卻沒人要當時的李前總統道歉
不過小馬如果願意道歉,概括承受,倒是會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一個事件往往因為一件小事而被引燃,
溫錦隆事件 ...
軍方退出警界了喔, 我同學大概會很生氣,
他以前是某縣的憲兵隊的義務役憲兵下士, 有次居然要配合檢察官去抄賭博電玩,
(據說是因為當時 "相關" 的警察都是 "電玩業者的人", 為怕走漏風聲, 全是用憲兵執勤)

事後他很幹, 因為2年兵役就出這一次任務最怕,萬一一樣有槍的對方要硬幹就慘了.
當兵而已, 誰不想平安歸.
(所幸最後一弾未發,重兵壓制破解賭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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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前面大大所說,
那幾年空軍發生的事情,不會比人多的陸軍少.
高官卻都是官運亨通...一定是掌握了為官4大暗箭.4大明槍的運用.

女童案.彈藥失竊案.八堵油庫案(含終戰以來第1個掛點的輔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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