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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要求國防部重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呂ㄚ家大

當時所謂的反情報大隊,是抓了三個可疑的在刑求,這個辦犯方法,跟後來那個彈藥失竊案一模一樣,也是一次抓三個來刑求。

沒有那個血跡與精液在同一張衛生紙上,辦案結果就跟彈藥失竊案一樣,會有三個兇手。

江國慶還沒被處決,許榮洲在台中的保齡球館就又犯案了,軍方明知那個人是戀童癖,江國慶案疑點重重,但還是執行了死刑。

軍方不是不知道本案有疑點,否則不會拖了一年才執行。但為何拖了一年,而且許榮洲又犯案,更奇怪的是他自己都承認了,軍方卻更加腳步槍決江國慶,這才是該追究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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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1-30 10:59 發表
蘇建和案最大問題點也是在於,王姓主嫌就是被依軍法,快速槍決掉,徒留一堆疑點,加上有刑求逼供!
如何當時沒那麼快打掉他,後續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
毛董 金錢 +2 同意 那姓蘇ㄉ 是我鄰居...
哇 有當事人的鄰居在場,那想請問毛董,蘇健和本人當年平日是乖小孩還是問題少年?
我對這案件十分有興趣,但是每個人說的都不一樣
有人說他們平日就不受教,也有人說蘇健和是乖孩子..看來要問您比較中肯了^^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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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0 14:23 發表


哇 有當事人的鄰居在場,那想請問毛董,蘇健和本人當年平日是乖小孩還是問題少年?
我對這案件十分有興趣,但是每個人說的都不一樣
有人說他們平日就不受教,也有人說蘇健和是乖孩子..看來要問您比較中肯了^^
呂阿大  小弟  很清楚 明白的告訴你   蘇案與此案  完全是不同性質
由於蘇案三人  現今都已被  釋放在外  小弟  不便在此詳細論述
唯一被槍決的現役軍人嫌犯  是那三人之中某人的兄長  當年這件案子  是兄長  供出其他犯嫌  包括親弟弟
此案  為強盜殺人  並輪姦女被害人  夫婦倆身中一百多刀  現場跡證  指向多種凶器  多人犯案
同案四人  一人槍決  其他三人  羈押十多年後  經過許多團體  與政治人物的炒作  演變成  人權問題  釋放
我只能說  沒做過的人  心安理得   有做的人  即使逃過法律制裁  也難逃一被子  良心譴責  
冤魂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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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5-13 15:59 發表

這照片的姓名中有位胡進成,他當年是一名預備軍官,以電話檢舉江國慶的秘密證人就是他,江父因是透過律師閱卷得知的,案發當日中午因赴營站購物目睹支援營站銷貨的江國慶當時滿臉通紅十分倉皇閃躲蹲在櫥櫃下,那個 ... [/quote


網路搜尋可找到此文章及照片.

民事求償,有可能超過時效,不知檢查機關在確認江國慶無罪後,能否以共同殺人罪起訴

涉嫌將領.

[ 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1-01-30 15: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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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61.230.0.x 於 2011-01-30 15:13 發表

呂阿大  小弟  很清楚 明白的告訴你   蘇案與此案  完全是不同性質
由於蘇案三人  現今都已被  釋放在外  小弟  不便在此詳細論述
唯一被槍決的現役軍人嫌犯  是那三人之中某人的兄長  當年這件案子  是兄長  供 ...
王文孝之弟王文忠僅以竊盜罪起訴,非該三名之一.蘇建和等人是王嫌及其弟之朋友,鄰居,同學.

一件搶劫殺人罪,被軍方及警方辦成千古奇案,至今仍紛分擾擾,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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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跑長跟路人大回應,我只單純對此三人的背景有興趣
對此案不敢有任何評論,畢竟違法取證跟偵查過程本就疑點重重
所以這案早就成政治案了,再多說也無益
但是王文孝為何至死還死咬這三人才是我一直很有疑問的地方
我一直想弄清楚是這三人跟王文孝有何不共載天之仇[版本滿多的]
否則他原先咬好幾個[包含他親弟弟]都在後來翻供了
卻唯獨這三個只在中間有短暫翻供一次就又咬緊他們有涉案
而且不管偵查過程有多荒腔走板,只有這是最詭異的事
蘇健和他們三人中有一人看來就很兇神惡煞
但是另兩人看來卻比較書卷味,這也是我一直很在意的事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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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5-13 15:41 發表
當年江父委請十位知名律師替其子辯護,但其中多數在看到調查卷證與證物後均認罪証確鑿紛紛退出,這案子才定讞執行的,監察院調查報告也離譜拖了七年出爐,本就很難釐清真相的,但是監院措詞嚴厲與官威難擋,加諸媒體 ...
老皮大長官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煎茶院的報告為什麼晚到七年後才出來?那跟什麼三七事件一樣,只要是有關軍方的案件,自有忠黨愛國的煎茶大員跳出來圍事。這一點現在監察院的報告,開宗明義就說了:

「本案原係江支安(江國慶之父)於85年10月15日向本院陳訴:0912專案小組偵辦空軍作戰司令部甲女童於85年9月12日遭姦殺案(下稱0912案),涉有違法逼供,非法取證情事。因時本案業於軍司法審理中,經第二屆值日委員羅故委員○○批示,依據監察法第27條第2項本文規定,應盡量避免實施調查,故暫未調查而依同法第30條規定,委託國防部調查,該部於同年12月17日,認其採『科學辦案』之方式,全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云云函覆本院。

這羅○○就是現在那個職棒選手轉任台北市議員黃某某的岳父,是這位煎茶的要「委託國防部調查,該部於同年12月17日,認其採『科學辦案』之方式,全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

煎茶院在調查階段不介入還有理可說,但都已經有人來監院檢舉有刑求,還在說什麼『科學辦案』;許兵在台中又犯案被抓了,也承認了,結果軍法執行的更快。

查一下這柯某某與陳大將軍之間是什麼的關係,就知道本案必然有鬼了。已經知道有問題了,還要刻意掩護,這幾年許兵就是躲在軍事監獄裡的。

另一件竹竿刺女童案是誰幹的,我不知。但調查結過竟然是案發期間許兵「請假15天」。大家都當過兵,誰服役期間能請15天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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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0 17:44 發表
謝謝跑長跟路人大回應,我只單純對此三人的背景有興趣
對此案不敢有任何評論,畢竟違法取證跟偵查過程本就疑點重重
所以這案早就成政治案了,再多說也無益
但是王文孝為何至死還死咬這三人才是我一直很有疑問的地 ...
阿家大  跟你分享一個邏輯問題  大家  純聊  純哈啦
早年  警方確實有存在著  刑求的問題  但是  錯抓或著屈打成招的案例  少之又少
假使  今天阿家大  你擔任警察  抓到了三個  強盜殺人  又輪姦女被害人的嫌犯  在隔離偵訊後
又都相互坦承  指認犯案  多多少少  基於義憤  也都會  修理這些  泯滅人性的嫌犯  這絕對是當時
進警局的基本消費  小竊盜案  警方或許會對慣竊  施以"曉以大義"  在監視器還不普遍的年代  要檢附
詳細佐證  定這些小偷的罪  真的很難  小偷  也只會承認  他被當場查獲的這件而已  其他 其實也都是他做的  但就是  拿他沒轍  所以  在早期  會用非常手段  讓小偷  把轄內所有發生的案子  幫忙"消化"一些
但前提是  這人真的是小偷  只是  要他多承認幾件  您在派出所服務過  您應該  很清楚

你跟我  還有其他軍友大大  安份守己  有誰  好端端坐在家裡  卻莫名其妙被警察衝進來帶走  然後  
說你是小偷  或者強盜輪姦  殺人一百多刀?  然後  無端端被刑求?  我相信  我們都不會遇到這種事

蘇案三人  已經成為  人權團體的金字招牌  跟輝煌成績  但看在被害人眼中  ????????????????

這件案子  失敗的地方  在於警方  在義憤下  或許真的做了  不該做的事  這等同於程序已經違法
前功盡棄  還有相關跡證物的破壞  當時的  不專業  還有  主嫌  被軍方  超級快速  槍決了

蘇案  可謂是  台灣司法奇蹟  外力介入最深的一個死刑  確定案  

要搶錢就算了  還輪姦被害人  殺了夫婦倆  一百多刀  

當年  若我是承辦此案的警察  相信  只要是有人性的人  多半  都會義憤的  好好"招呼"  這些人吧

總之  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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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若沒有江爸爸的耗盡家財,拼了老命要洗刷兒子的冤屈.若是發生在弱勢家庭,那會是如何?違法濫權的高官,實在是難辭其咎!自我了斷,也不為過.

Exce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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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7.110.x 於 2011-01-31 01:48 發表

阿家大  跟你分享一個邏輯問題  大家  純聊  純哈啦
早年  警方確實有存在著  刑求的問題  但是  錯抓或著屈打成招的案例  少之又少
假使  今天阿家大  你擔任警察  抓到了三個  強盜殺人  又輪姦女被害人的嫌犯 ...
了解,其實不只兇殺案會讓人義憤
小弟在85年正式當義警前,就因為玩無線電[當時是違禁品]很常參與地方上一些行動
比如抓小偷、抓偷雞的..正式加入後當然就更參與抓強盜或偷竊現行犯、通緝犯.等
分享一下當時的流程 一旦通報有狀況,開始就會互相連絡
偢團去抓人,沒抓到就算了..一但抓到
在等真正的條子來之前,就會有人動用私刑或打或踹或是捏或適用棍棒捶..
就算條子來了也一樣一路招呼[這再當時似乎是默許]
直到回到警局才會停止
回到警局後開始換制服的[義警、條子都有]為了快速解決,也會開始唱雙簧
或是恐嚇;或是威逼,一般都把人帶去地下室[當時不是像現在都有所謂犯人留置室]
路上會故意讓他[不小心]因欸腳鐐在樓梯間絆倒或是因為手銬太緊被拖行
到了定點就會看到各種器具[如電話本、胡椒粉、電擊棒...等]
接下來就不用說了 當然不是每件案子都這樣 如果有民代或有力人士來關心得
就不可以這麼明目張膽修理,要用其他方式
我自己參與了二件的心理x求一件是跟條子扮黑百臉的動手x求
等有空再來跟大家報告詳細
不過在當時雖然明文規定不得如此,但是老鴿子都會說 小偷只要被打過一次就不敢再來
因為他們不怕官,怕民情,地方民情越兇悍,這些小敗類越不敢來
事實也是如此,地方會平靜不少,加上當時沒有保護犯罪人的措施,通常被抓後
臉就會被所有人認到,以後根本不能辦事,加上當時報紙記者都是有被政府掌握的居多
也不會有人去唉這種小事,所以也鮮少聽到犯罪人反告或是上新聞的
總之,雖然那是一段不對的過去,我也知道要依法辦事不能侵犯人權,人權要尊重
但是我其實有點懷念當時的感覺,不像現在抓到小偷,他還比你兇..

預官44期乙兵工逃官 陸軍234D700R2BWPN  師彈藥士
後備司令部後幹班377期結訓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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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冤獄,誤判的機率不低~
看新聞有項統計說10年間,司法誤判的有5000多件。
如果判了死刑,死無對症,破案後一堆人敘獎~記功..
死者已經槍決無法辯解,也無法翻案,就算翻案,冤獄賠償,對冤死者不能彌補,家屬失去親人失去名譽,無法估計損失~
全民買單賠錢,對納稅人不公....
假若廢了死刑,改成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犯人在監獄中強制勞動,把勞動所得補貼受害人,也是可行的。
因為沒有死刑,也就比較不敢輕易栽贓,怕翻案怕誤判
也就會少些踩著別人屍體往上爬的案例~
本來我也不贊成廢死刑
這件案件,改變我的看法~

[ 本文章最後由 青岐老兵 於 2011-01-31 08:50 編輯 ]

小金南山連+珠山幹訓班+頂堡溝+古寧頭~藏著軍旅生涯中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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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青岐老兵 於 2011-01-31 08:47 發表
司法冤獄,誤判的機率不低~
看新聞有項統計說10年間,司法誤判的有5000多件。
如果判了死刑,死無對症,破案後一堆人敘獎~記功..
死者已經槍決無法辯解,也無法翻案,就算翻案,冤獄賠償,對冤死者不能彌補,家屬 ...
死刑可以廢,可是如果判無期徒刑結果又假釋出來作姦犯科,那倒是有商確餘地,畢竟罪證確鑿的人,總要給受害者一個交代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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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 即將被槍決的人犯  在臨刑前  還大呼冤枉  並疾呼我將化為厲鬼向你們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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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1 06:47 發表

了解,其實不只兇殺案會讓人義憤
小弟在85年正式當義警前,就因為玩無線電[當時是違禁品]很常參與地方上一些行動
比如抓小偷、抓偷雞的..正式加入後當然就更參與抓強盜或偷竊現行犯、通緝犯.等
分享一下當時的流 ...
呂阿大  你果然說到重點  現在的歹徒  都比警察還要兇  

以前  作奸犯科之人  在警局接受"曉以大義"之後  押出警局  解送至法院時  垂頭喪氣  遮遮掩掩
反觀現在  氣燄之囂張  押出警局時  45度仰角  狠狠的瞪著拍攝媒體  還罵三字經  恐嚇嗆聲
人權跟治安   在台灣  絕對是  相互矛盾與衝突的  講求人權的無限上綱之下  結果就是  治安敗壞
人權  是保護安份守己的一般民眾  經過操作  演變成   狡猾罪犯的護身符與保命丸
刑求  早已經在台灣警察文化裡  成為絕響  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  警察們的心態  變成  保住飯碗  退休金
時間到  上班  下班  本應該是嚴打犯罪  嚇阻犯罪  保護市民的警察  到現在  變成普通的  帶槍的弱者
帶槍的一般公務員  警察的定位  反倒  變成了盡量自保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不如不做  鴕鳥心態
受害的  是一般的百姓  開心的  是黑道  跟小偷或重大罪犯  以前  會修理小偷  強姦犯的警察  都退休了

你懷念當年跟警察一起對宵小"曉以大義"的有趣過往  而我  則是懷念  威權時代  針對作奸犯科之人的
必要之惡
以竊盜為常業者  處以保安處分(送管訓隊  強制工作)
結夥強盜搶劫或強姦殺人者  不論首從  處唯一死刑
當然  是在勿枉勿縱的情況下施行  最是完美  也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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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1-01-31 06:47 發表

了解,其實不只兇殺案會讓人義憤
小弟在85年正式當義警前,就因為玩無線電[當時是違禁品]很常參與地方上一些行動
比如抓小偷、抓偷雞的..正式加入後當然就更參與抓強盜或偷竊現行犯、通緝犯.等
分享一下當時的流 ...
這個我同意...
小偷真的不怕官..
只怕當地民情...
像我家這邊..有巡守隊...
竊案大概都是5.6年出現一次...
而且都是外縣市的人來偷....
在地人都知道...
早年我這社區巡守隊剛成立時...
抓過幾個小偷...
那幾個在送進警察局之前...都被打的頭破血流...
當年咱家這巡守隊配備也不好...
就直徑3~5cm.長1m的老藤棍....
我試過..打人超好用..重量剛剛好...
抓了打了幾次...
巡守隊的哨子幾乎就變成裝飾品了(晚上出現緊急哨音..會有一堆人拿著棍子衝出來)...

我家這比較狠...
都是一戶分3~5隻老藤(你家有幾人就分幾隻)...
小偷沒打到(不敢來偷.沒得打)..都是拿來打小孩

[ 本文章最後由 sjim007 於 2011-01-31 23: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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