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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金門火車燒事件-彈藥管理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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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m 於 2009-09-18 20:50 發表



軍中三大服從-資歷服從/階級服從/職位服從

學長如果本職學能比士官強當然是可以帶領菜鳥士官了解任務

如果是只是比資格而不比本職學能當然會發生打人事件

但是士官真樣樣比老兵強嗎?以往義務役我看到 ...
我們連上學長制比較不一樣 菜下士看到老兵 也是叫他的名字或綽號

發生這件事的時候 我正在台灣放最後一次返台假 離退伍只剩35天

之前 那有在人彈分離 都是直接坐在彈藥上

最多 只有插小紅旗 或是在車尾放著兩條鐵鍊

而且兩噸半也沒有帆布

因為我是下士的關係 就可以押彈藥車

當了快一年三個月的彈藥士 押彈藥車的次數已經無法計算

陸軍步兵第127師381旅步2營步3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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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認為危安意識不應該去分菜鳥或老鳥,這是部隊最基本應該教的,也是最應該嚴格遵守的,但往往很多人的自大與自以為是,結果造成不可收拾的場面,槍彈除非是衛哨勤務或特殊狀況,否則絕不可能有接觸在一起的機會,但是很多倚老賣老的人就往往自顧自的玩著,然後一旦發生意外,又東怪西怪的,我據點就曾經有比我資深的上兵學長這樣玩,當然就被我大聲罵下去,我管你是誰,安全規定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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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次押彈藥車的經驗 都沒有派車單

可能我運氣好 都沒有遇到憲兵

以前步兵連要派軍官押車是很困難的

因為連隊中可能只有一位排長

改為下士押車比較方便

陸軍步兵第127師381旅步2營步3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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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大:
資歷服從是在階級相同時才進行的  否則上兵豈不是能帶領菜軍官 菜士官?
上兵最多也只能帶領一兵二兵
要不然 乾脆廢了士官 由資深士兵帶領遂行任務即可?

士官本質學能不佳 是訓練出了問題 該從訓練著手
而不是讓士官和士兵之間的分界消失

兵.士官.軍官都有其應負責的部份
在我連上 兵就是兵 只要做好自己的業務和任務即可 部隊是士官在帶領
部隊出問題  士官就準備連長召見 下地獄
軍官就只要做好大方向規劃就好了
我們連隊的情況 比較像是美軍的連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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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兵時 下士押車理所當然啊  下士都能背值星官

永遠以陸軍步兵一六八師砲兵六七一營為榮 縱然它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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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m 於 2009-09-18 20:38 發表



那押車排ㄟ後來被判刑4年半.好像在新店軍監服刑.駕駛則是幸運跳車逃過一劫/平安退伍
陳金生兩個多月後晉升中將,後指部指揮官宮旦生當時雖被拔掉但是隔年
也晉升少將。
那個排長只不過是替死鬼而已,發生這種事豈是抓個少尉開刀就可交差了事?
當時防衛部的官爺們如果沒有演這齣戲很多人官位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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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防部後指部九八○四彈藥分庫正是本人服役的單位(預甲47期;86~88) 會發生這種悲劇以當時的風氣和時空背景並不令人意外 當時不只火燒車事件 其實其他的彈藥爆炸意外也是一直不斷發生 只是一而再的被大事化小罷了 只能說外島的人命不值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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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過後,看見現場調查時,用粉筆圈起來的圓圈,真是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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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大;
我們砲兵營部連 基本上就是個勤務支援為重的單位
在85年新制度(士官士兵比率)實施前 所有的士官都是校訓出身
各種業務出錯的比率很少  
而體能戰技則有砲校領士班和一位常士班的中士負責教導全連
校訓預士下部隊後 除了連上會有一定的要求水準外  曾有一位是在升上兵前才晉升的
老士官也會教預士們一些東西 等到達一定水準後才能晉升 而不是下部隊後三個月內就晉升

不過 還是有區別  砲科和通信科的要求較嚴格  
兵工和輪科的就比較重業務

浪花大的連隊是很糟糕的 所以軍友們都說是勞改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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