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cwu
第 1 則發表於 2011-10-03 08: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1-10-0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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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師經理士
第 2 則發表於 2011-10-03 09:5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cwu 於 2011-10-03 08:56 發表 以下是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627833.shtml 軍友若網拍或網購軍品需多加注意.
grizzle_13579 威望 +2 二年兵.從沒見過公發的臉盆或便當盒.下基地二次都是自己買的. 2011-10-04 17:39
grizzle_13579 金錢 +2 二年兵.從沒見過公發的臉盆或便當盒.下基地二次都是自己買的. 2011-10-04 17:39
大刁 威望 +5 為何我當2年兵從沒發過臉盆.都是自己花錢買的 2011-10-04 01:06
chien 威望 +10 就甘心ㄟ 2011-10-03 11:58
chien 金錢 +10 就甘心ㄟ 2011-10-03 11:58
暱稱:李天亮
被下咒的可憐人
第 3 則發表於 2011-10-03 10:1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剛A 威望 +1 真的是吃飽太閒,某位兵兵服役期間,在煮連長的飯菜時吐了口水,要不要也去調查一下? 2011-10-03 10:34
剛A 金錢 +1 真的是吃飽太閒,某位兵兵服役期間,在煮連長的飯菜時吐了口水,要不要也去調查一下? 2011-10-03 10:34
第 4 則發表於 2011-10-03 10: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5 則發表於 2011-10-03 11: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1-10-03 09:57 發表 公發臉盆: 厚度較厚, 不易變型, 底部打個"國軍"兩字. ...
暱稱:Duck™
御前二兵帶刀官
第 6 則發表於 2011-10-03 13:21 - 發短訊 - 加好友
grizzle_13579 金錢 +2 在崎頂257師臉盆跟鋼杯都是自己買的.毛巾的話我就忘了是否公發的. 2011-10-04 17:41
grizzle_13579 威望 +2 在崎頂257師臉盆跟鋼杯都是自己買的.毛巾的話我就忘了是否公發的. 2011-10-04 17:41
蔥花麵包 金錢 +2 記得營站有賣臉盆..好像23塊5一個...我們也都自己買...毛巾倒是有公發的. 2011-10-03 13:36
查看個人網站
第 7 則發表於 2011-10-03 13:43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uest from 115.80.103.x 於 2011-10-03 11:17 發表 底部打個"國軍"兩字 ... 有嗎? 沒印象耶! 新兵斗換坪發的. 1660T 時代 後版名言"沒圖沒真相" ... ㄎㄎㄎ ...
kings 威望 +1 原來臉盆有公發的..那那..手榴彈袋咧.??請師經理士解惑!! 2011-10-03 14:15
kings 金錢 +1 原來臉盆有公發的..那那..手榴彈袋咧.??請師經理士解惑!! 2011-10-03 14:15
大丁 威望 +1 讚!讚!讚!不鏽鋼便當盒有帳但通常無料.. 2011-10-03 14:00
奧嘟嘟 金錢 +1 沒看過 2011-10-03 13:51
暱稱:60砲長
第 8 則發表於 2011-10-03 13:53 - 發短訊 - 加好友
t174819 金錢 +1 讚!讚!讚! 2011-10-03 16:27
t174819 威望 +1 讚!讚!讚! 2011-10-03 16:27
ttt0920 威望 +6 太閒.幾乎新兵都是自己買的..國軍無用矣.. 2011-10-03 13:55
ttt0920 金錢 +6 太閒.幾乎新兵都是自己買的..國軍無用矣.. 2011-10-03 13:55
暱稱:金東師班長
第 9 則發表於 2011-10-03 14:02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化學士
消防水瞄手兵
第 10 則發表於 2011-10-03 14:11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231.115.x 於 2011-10-03 10:59 發表 這則新聞我有一個疑點:照法律的規定,其實是不能以「不知法律有此規定」為由而免罪的,只要行為有違犯法律的行為就是犯法,不用管他知不知道那是犯法。所以新聞中的檢察官以男子不知臉盆是管制品為由而不起訴,似乎 ...
臥底小弟 金錢 +2 背的不錯喔 ! 2011-10-04 20:51
臥底小弟 威望 +2 背的不錯喔 ! 2011-10-04 20:51
暱稱:兵器連觀測兵
陸軍226師678旅7營兵器連
第 11 則發表於 2011-10-03 14:16 - 發短訊 - 加好友
tony0936781813 威望 +1 讚!讚!讚! MP應該去糾舉大案子,不是只會打蚊子! 2011-10-03 16:48
tony0936781813 金錢 +1 讚!讚!讚! MP應該去糾舉大案子,不是只會打蚊子! 2011-10-03 16:48
第 12 則發表於 2011-10-03 14: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9807C-化學士 於 2011-10-03 14:11 發表 刑事訴訟法253條-第376條所規定之案件(也就是不得上訴第三審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 (犯罪動機....等等等) 條所列事項,認 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此為相對不起訴 這男子-所犯贓物罪就 ...
第 13 則發表於 2011-10-03 15:21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231.95.x 於 2011-10-03 14:39 發表 化學士軍友你好: 我並不質疑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本身,畢竟只要查清楚那男子確實沒買賣贓物的意圖,沒啥好起訴的。我只是說:檢察官似乎不應該以「不知法律規定」為不起訴的理由。
系統公告:厚~這篇不多給摳摳對不起你,多送給你39元!
暱稱:戰鬥工兵
第 14 則發表於 2011-10-03 15:38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15 則發表於 2011-10-03 15:42 - 發短訊 - 加好友
grizzle_13579 金錢 +2 嘿嘿.....別說我們二級混.你們三級不講我們那知道啊? 2011-10-04 17:22
grizzle_13579 威望 +2 嘿嘿.....別說我們二級混.你們三級不講我們那知道啊? 2011-10-0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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