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chefandychang 於 2008-06-12 17:58 發表
有有有!
小弟後來接了連部的彈藥士
接業務期間發揮“勤儉建軍,四處苛扣”的精神
退伍時交接給連上的學弟至少5、6箱沒有帳的5.56步槍彈、近15箱的7.62步槍彈
夠大家去打靶時打到爽的了
軍砲兵在外島2年交接一次,每次交接都是與固定單位交接,班對班交接
每2年就要大吵架一次!互相視對方為世仇!
二年裡在馬祖,班上自然有花錢建設一些東西,比如蓋個木板廁所,在交接時要便宜賣給對方,
對方不領情,他偏要帳冊裡的(茅廁),於就是拆掉它,重新搭一個茅草廁所
有多餘的日光燈要算便宜給對方,對方也不要,於是就全部摔壞,
砲兵在外島除了站衛兵時必須要的那幾顆子彈之外,平常也沒打靶用不到子彈
不在帳冊裡幾箱的三零,五零機槍彈,步槍彈.等~早就送給鄰居(步兵,工兵)~也絕對不留下給對方
至於信管,手榴彈之類就叫三冬的新兵挖洞掩埋,標示好位置,等2年後回馬祖再挖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