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小魚兒
第 1 則發表於 2009-09-09 19:0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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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09-09-09 22:00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Duck™
御前二兵帶刀官
第 3 則發表於 2010-01-12 17:3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小魚兒 於 2009/09/09 19:02 發表 各位學長 像在部隊演訓時傷亡,自裁 或是逃兵被槍斃 部隊方面是如何向家屬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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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安頭
第 4 則發表於 2010-01-13 11:11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10/01/12 17:38 發表 據實以告 但從優撫卹
暱稱:運輸兵
第 5 則發表於 2010-01-13 11:36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6 則發表於 2010-01-13 11:44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運輸兵 於 2010-01-13 11:36 發表 一位到連上2個多月的小胖學弟,跑5,000時被學長們輪流用S腰帶拉著跑,最後被操到掛砲! 連上跟他老母說這位弟兄為了團隊榮譽,在訓練時自我要求甚高之類的鬼扯懶蛋... 有追封下士啦,然後基本的8萬再加上 ...
暱稱:電台報務
第 7 則發表於 2010-01-13 12: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下士步兵士
第 8 則發表於 2010-01-13 12:53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9 則發表於 2010-01-13 13:15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下士步兵士 於 2010-01-13 12:53 發表 本島我不清楚 至於外島反正家屬趕來前早就燒成一罈打包好了,愛怎麼說都行. 自裁 演訓意外致死應該都會據實以告,至於不名譽原因致死.....基於國軍優良的傳統....那絕對是唬爛的.
暱稱:grizzle_13579
撿角......
第 10 則發表於 2010-01-13 23:30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電台報務 於 2010-01-13 12:35 發表 這個案例,當初在我們馬防部好像有宣導,就是不准用腰帶拖人跑, 其實,會用這招的人(大部份是中鳥學長),都還算是好人好學長, 他也是擔心,拖隊的人被處罰,卻沒考慮有些有先天性疾病的人, 不然,有些機車學長,屁股就 ...
第 11 則發表於 2010-01-14 16:2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ttt0920 於 2010/01/13 11:11 發表 不可能據實以告!!
暱稱:坦克
第 12 則發表於 2010-01-16 05:1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10-01-14 16:26 發表 安頭兄: 小弟在馬承辦的案子中 沒有發生不當管教的案例 至於自裁,喝酒持槍殺人或被殺,和在尼姑山槍斃的 皆是據實以告,但從優撫卹, 一律以因公陣亡報總部
第 13 則發表於 2010-01-16 05:33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坦克 於 2010/01/16 05:17 發表 而且都是在長坡的火葬場火化後裝入忠靈罐
暱稱:60砲長
第 14 則發表於 2010-01-17 18:29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小胡
第 15 則發表於 2010-01-17 19:27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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