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02-03 12:1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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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有衛生排```那就應該有一位醫排``再加一位醫官才對````
就像我們砲兵有通訊排```所以營部連有通排``營部還有位通官```
我們是野戰砲兵營``各營分散``都有各自搭配之步兵旅``各砲兵連分散``也有指定搭 ...
步兵營的衛生排的編制是在"營部連", 所以有排長, 排長就兼"醫官"囉!
而砲兵營營部連好像沒有衛生排, 只有醫務士的編制...因此醫務士應該會被編制在營部連連部組, 而醫官應該會被編制在"營部組"~當參謀...參謀不是主官, 只是醫療業務的主管, 且下面又沒兵給他帶(醫務士編制在營部連, 當然是歸連長管), 當然成天閒閒沒事幹囉, 所以這應該是編制的關係所造成的!
砲指部與支指部相同, 都是配合步兵作戰的配屬單位, 因此打起戰時, 所轄各單位就各自向所配屬之單位報到囉. 一個野戰師有三個步兵旅, 所以打起仗時, 就各自可以分配到一個戰車連, 一個砲兵營, 一個防砲排, 一個衛生排, 一個醫療排, 一個前支連..., 也就是所謂的三三制囉! 這也是為什麼, 以前的砲兵營有三個砲連, 因為每個砲連, 可以支援到一個步兵營, 後來兵力縮減, 各野戰師維持2/3滿編, 才把三個連的12門砲, 充實為兩個連!
結論: 步兵營的醫療業務, 在戰時是由衛生營所配賦的人員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