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年7月和7.8個連上的學長身穿軍服手提各色的手提包.從新營搭火車到嘉義火車站.就在收票口我和一位一兵學長被憲兵欄下.開口要看我們的軍人補給證.拿ㄌ我們的證件後就掉頭往月台內憲兵分隊走去.我倆證件被拿走只好乖乖的跟著走進車站的憲兵分隊.
一位憲兵下士開口說:[除了草綠色.黑色外.不能提"雜色手提包"你們違紀ㄌ知道嗎?你們部隊沒宣導嗎?]我學長回答說[連上沒宣導啊].我就回答說我剛受訓歸建我不知道.憲條問我受甚麼訓?我回答有宣誓不能說...他一直追問.我還是回答不能說...他一急說要辦我!!後來一位中士出來打圓場...憲條跟本不鳥我們的解釋.登記違紀後就放ㄌ我們...
原本計劃到台北找老姐的計畫因此生變.改回苗栗找換帖的老爸看能不能銷違紀.而那位一兵學長早就返回營區找人想辦法ㄌ.....下午3點多我又搭火車回嘉義.一不小心睡過頭.驚醒一問旁人說已到嘉義.顧不ㄌ火車已漸漸啟動.抓ㄌ包包就往下一跳!等我站穩腳步抬頭一看.哇咧累!![嘉義憲兵隊...]的名牌就在眼前!!幸好月台上沒看到有憲兵站崗.大概吃晚飯去ㄌ.要不然再記我一個"跳火車"違紀.一天吃"2頓大餐"就不是粗飽啊!!
晚點名時連長問全連有違紀沒?連長一聽到我倆"提雜色包包"違紀.連忙問文書有這一條違紀嗎?文書說他馬上查...此事後來沒ㄌ下文.我倆也沒出軍紀操.幸好也沒影響到我撥進電台的前途....
各位學長學弟還有比這"離譜"的違紀嗎?來訴訴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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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阿JO 於 2015-11-14 00:0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