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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一個未滿18歲判死刑的案例

http://blog.udn.com/B9701022/3020405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 - 強姦被害人。少年將 本村 彌生 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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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擷取部分片段~~其餘的內容請連結過去看。

對支持廢除死刑的法務部長應該看看這篇,不是為了捍衛人權而忽略了被害者及家屬的人權,三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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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父母的看到這種新聞... 也不得不贊成死刑確有存在的必要, 也許可以嚇阻一些蠢蠢欲動的犯罪.

陸軍步兵第234師師部連行政排
"清心 fu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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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序列 於 2010-02-09 17:22 發表
http://blog.udn.com/B9701022/3020405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 ...
這主題下錯了 兇嫌已經滿18歲又一個月

台灣廢不廢除死刑 我是沒有意見

但我覺得死刑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死刑不太能嚇阻刑案的發生 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七十年代時 蔣經國還在的時候 甚至還有陸海空刑法 治安有比較好嗎?

還不是重大刑案一大堆

陸軍步兵第127師381旅步2營步3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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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胡 於 2010-02-09 19:34 發表


這主題下錯了 兇嫌已經滿18歲又一個月

台灣廢不廢除死刑 我是沒有意見

但我覺得死刑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死刑不太能嚇阻刑案的發生 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七十年代時 蔣經國還在的 ...
大哥你此言差異 如你所說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但是看看台灣這些重大刑案 他們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好而去犯案嗎?
那個補習班放火的是因為經濟因素嗎?而去燒死人嗎?
那個吃人肉的王八蛋也是因為經濟因素而去殺人嗎?
那驚世媳婦只因為嗜賭欠下賭債都可以殺害自己親人來詐騙保險金
沒人去叫他賭博更沒有人叫他去借錢來賭
不能用這種以經濟因素來以偏蓋全說法來掩蓋犯罪者.

假設因為我經濟不好 我就去搶劫 殺人那受害者就該活該倒楣被搶被殺?
而上禮拜五股工業區新竹貨運司機因為小擦撞被刺死 因為為怎麼他就要被刺死?
殺人者 沒有理由跟權力去剝奪他人生命.不論是怎麼原因.

70年代有像這樣每天都有亂七八糟的意想不到的狗屁不通的新聞大事件嗎?
一個李師科持槍搶劫就轟動整個當時社會還沒死人喔 但是現在搶銀行沒死人基本上大家好像都麻痺了
感覺這沒怎麼.搶銀行而已.社會怎會變成這樣?整個社會價值觀都好像偏了
今天還發生打人的喊救人先告先贏 為怎麼我們社會會變成這樣??

這幾年我總是感覺法律永遠只是在保護懂法律的人或是請的起一拖拉庫的法律顧問有錢人
對於我們這種不懂法律的平民老百性 基本上能有怎麼保護?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最明顯例子.某財團第3代從泰國走私海洛英到台灣 只因為他是那一各財團第3代那案件經歷到現在
從判死刑到無期徒刑到現在判30年怎麼會差那麼多?
30KG海洛英萬一都留到社會上要死多少人 又會有多少人因為毒直接.間接受到傷害?有人去想到嗎?
30KG 跟3KG 300KG有差別嗎? 有因為走私300就該判死刑 299KG就不用判死刑嗎?
有流出跟沒流出也差很大.因為沒流出未實際毒害民眾,法官遂認為他罪不及死。
那等他流出後 是不是就可以判死刑?會判嗎?敢判嗎?
他走私數量可以一次給200萬人吸食的數量.




                            財團之子果然不同

                      衙門八字開阿~~~~~無理有錢歡迎進來阿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布 於 2010-02-09 21: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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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02-09 21:08 發表


大哥你此言差異 如你所說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但是看看台灣這些重大刑案 他們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好而去犯案嗎?
那個補習班放火的是因為經濟因素嗎?而去燒死人嗎?
那個吃人肉的王八蛋也是因為經 ...
阿布,我投你一票
十幾年前,每到星期日的晚上,都會有一位台中高分院的法官搭小黃回台中住所
剛好,我看見一則報導,應該就是那位法官判的﹝死刑﹞
我就問那位法官,當您宣判被告死刑時,那被告和其家屬應該很難過即激動吧
結果,那位法官說了
沒有一位法官願意判一個人﹝死刑﹞
幾乎都會翻遍六法全書想替其找一條生路
但是!當被告作姦犯科時,那些被加害著所受的傷痛,又有誰能了解,又有誰可以彌補
像那些罪無可恕,傷天害理的被告
只有一條路
判他  與 世  隔  絕
免得再去傷害無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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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這點俺不能認同
不說  人之初性本善  或性本惡
日本時代  聽父執輩說
治安比現在好粉多
有所謂  夜不閉戶
然而日本時代  生活經濟條件
不會比現在好  吃的也不是很好
原因~~~法律執行徹底  人人守法
人民不敢犯法  法律保護守法的老百姓
目前台灣的司法  令人搖頭
明明是故意殺人奪人財務  強盜殺人
被抓到後  一臉無辜狀
然後  一審  二審....
地方法院  高等法院....
拖到沒完沒了~~~
本來證據確鑿  判死刑  過不久  又變無罪釋放~~~
令人眼花撩亂
真的有錢能判生喔~~~
五股車車擦撞而已  就被刺死
粉明顯的殺人  那就一命賠一命嘛  有啥好囉唆的
是不是送送錢  打通關節  又沒事了
把那殺人的財產  賠給被殺的家人
然後把那殺人的  吊死  器官留給有需要的好人
就醬子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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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故意殺人奪人財務  強盜殺人
被抓到後  一臉無辜狀


然後 就看就看到判決書.....犯後深具悔意 故減其刑期 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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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法官,我只能說~~真是佛心來著

以下兩件案例

他們將終老於監獄,而我們跟受害者家屬將必須納稅供養這些畜生.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男子邱聖龍、陳國雄被控於民國87年間綁架婦產科醫師,撕票後並點火焚屍。最高法院今天判決,處邱聖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國雄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男子蔡智仁(已故)於民國79年與87年間,因陪同女友至台南市「謝政憲婦產科診所」生產等事與醫師謝政憲發生糾紛,心生不滿,夥同友人邱聖龍與陳國雄,強擄謝政憲至高雄縣美濃鎮龍肚里山坡處,向他勒索新台幣3000萬元不成,開槍射殺謝政憲後,再以汽油焚屍,遭檢方起訴。
全案經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宣判,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上訴案件多次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蔡智仁並於民國88年在獄中自殺。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十五審時,合議庭認為,邱聖龍與陳國雄年輕力壯,不思奮力向上,自食其力,竟持槍進入診所強擄被害人,並於殺害後並加以焚屍,視人命為草芥,手段殘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因而判處邱聖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國雄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終身。
被告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予以駁回,全案定讞。981231

母親慘遭殺害姦屍 女兒天天做惡夢
更新日期:2009/12/31 12:4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殺人煮屍案的楊忠平昨(30)日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家屬認為判決太輕,據了解,案發後,死者女兒就曾經痛罵兇嫌「該下18層地獄償命」,檢察官也求處死刑,結果嫌犯無期徒刑定讞;家屬無奈的說,案發後不見兇嫌家屬道歉,法官卻以他有悔意為由沒判他死刑,大嘆人命竟然如此不值錢!
偷竊不成動手殺人,還意圖煮屍肢解的殺人兇手楊忠平,遭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相關新聞見:http://www.nownews.com/2009/12/31/138-2552998.htm),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家屬不能接受。死者公公說,「我們有什麼辦法?沒有辦法嘛!我覺得判太輕啊,那也是沒有辦法啊。」
話說的無奈,媳婦就這樣無緣無故被闖空門的嫌犯殺害,事發至今,嫌犯家屬從沒上門道歉,甚至連慰問都沒有,讓家屬相當心寒;而兩年來漫長的司法訴訟,卻換得這樣的判決結果,也讓家屬對司法失去信心。死者家屬公公說,「不好,司法很不好,對司法一點信心都沒有,現在也沒有死刑,怎樣殺人也沒有死刑。」
這起慘案發在96年,死者女兒當時年僅15歲,面對母親遭殘忍殺害,她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不僅天天做惡夢,案發後還哭著罵嫌犯,應該要下18層地獄;如今面對司法終判,家屬不願多做回應,只希望能讓時間沖淡傷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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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02-09 21:08 發表


大哥你此言差異 如你所說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但是看看台灣這些重大刑案 他們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好而去犯案嗎?
那個補習班放火的是因為經濟因素嗎?而去燒死人嗎?
那個吃人肉的王八蛋也是因為經 ...
我說的犯罪率上昇 最主要的原因是經濟不好 是學者研究的

其實想起來也是有道理 如果社會上經濟不錯 每個人有穩定工作 至少犯罪率會比較低

你說的是幾個案例 並不足以代表整個犯罪率高低與經濟無關

陸軍步兵第127師381旅步2營步3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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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02-09 21:08 發表


大哥你此言差異 如你所說治安敗壞最主要的原因 應該是經濟不好
但是看看台灣這些重大刑案 他們是因為經濟因素不好而去犯案嗎?
那個補習班放火的是因為經濟因素嗎?而去燒死人嗎?
那個吃人肉的王八蛋也是因為經 ...
李師科案怎麼沒有死人?

當初李師科是先殺死一位大使館駐衛警 奪取其佩槍 然後再去搶銀行

七十年代其實治安就不太好 一些重大刑案也是那時發生

現在則是媒體發達 一些狗屁倒灶的新聞紛紛出現

國內某些司法官的素質 也是讓人沒有信心

像蘇建和案 未來如果全案定讞 宣判蘇建和等人無罪

他們可以提起冤獄賠償 我想每個人至少可以得到上千萬的賠償

這筆錢 當然是不可能由當年判他們死刑的法官們來賠償

最後 也是由全國納稅人買單

陸軍步兵第127師381旅步2營步3連下士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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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的經濟
雖然不若70年左右
經濟起飛  工廠缺工
一片繁榮~~~
但一般2萬左右的工作
還是有  保全  作業員  清潔工....
有些人沒工作  找工作還條件一大堆
錢多 事少  離家近~~~
好吃懶做一大推
台灣還有一大堆外勞
那是工廠經過應徵程序  找不到本國工人
才進用外勞的
包括  看護工  臨時的一天1500元24小時
按月約2萬[雇主負責食住]  外勞搶著要作  本國人要做的不多~~~
因此  目前台灣狀況  還不是百業蕭條的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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