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離營當天,經理士當場清點,屬公發的東西每一樣都不准帶走!!
連想拍幾張照片留念也不行.目前手邊僅保存著屬於個人的物品.
(1)手寫的臨時識別證.莒光作文簿兩本,虎嘯心衛手冊,打靶成績簿.
(2)陸軍內衣,黑襪子,毛背心,衛生衣褲,白布鞋,綠色運動衣褲,小帽一頂.
(3)銅油膏,銅環布,內務盒,鞋油,鞋刷,綠毛巾,針線包,L型手電筒.金屬名牌.
(4)莒光袋,準則袋,綠色書包,上課影印的講義,筆記本,錄音機,中/英碼錄音帶
發報練習器,陸廣報抄收簿,抄報紙,來電紙,去電紙,陸軍請假簿.支援人令.
(5)報務班結訓證書,退伍令,86年教召證明,87年動員召集通知書.
(6)師父交接下來的兩本吉他和弦練習本.
(7)休假時買的李碧華,蔡幸娟,張清芳專輯錄音帶數卷.
(8)當年女友回覆的書信.(這要藏好,絕不能被老婆發現
)
..如果可以買到當年的野戰背包,上列的兵空物品通通給它打包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