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伙房兵 於 2010-04-26 20:13 發表
摑童9巴掌 師自首:冤枉他了
更新日期:2010/04/26 04:11 老師:學童沒有互摸小雞雞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因學童互摸「小雞雞」而引發的北市某國小呂姓老師怒摑學生九巴掌事件震驚社會,讓人更訝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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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先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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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面的話有語病```沒有人會去"支持老師打9巴掌"``此句之語病顯然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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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支持該位老師``但不支持老師那9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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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位學生是典型之霸凌`這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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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無力保護其他學生`這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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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就是老師``如果在20年前`小朋友受到欺負``我們會告訴他`跟老師講`請老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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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如果我兒子受到欺負``我會告訴我兒子``狠狠打回去``不用告訴老師`因為我就是老師``老師無法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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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欺負我兒子的那個孩子是霸凌`我告訴我兒子``如果他同黨不多``趁他不注意時``狠狠朝他後腦鎚下去``不然對方太高大``只有被欺負到畢業的份``如果那孩子同黨多``那就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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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房大可能不知道``我們學校是嚴禁體罰的學校`所以也管不動學生```我們旁邊隔壁學校`是管教嚴格`體罰出了名的學校``所以囉``我們學校老師的孩子``不少都往那所會體罰的學校送``很可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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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孩子是不對的行為``但學生卻能上課``人格卻能正常發展```
不體罰孩子的學校``學生幾乎無法上課``就如同我們學校``在附近的國中老師評語我們學校的畢業生``通常就是只有一句話``程度低落``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