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神經東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5-28 12: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浪花 威望 +1 爽過~記得給錢 2010-05-2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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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老酒
被下咒的可憐人
第 2 則發表於 2010-05-28 12:41 - 發短訊 - 加好友
chiachih 威望 +1 說得好~~~ 2010-05-28 21:41
浪花 威望 +1 大老爺終於睡醒囉?! 2010-05-28 17:46
TERRY 威望 +1 我很贊同 2010-05-28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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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序列
第 3 則發表於 2010-05-28 12:50 - 發短訊 - 加好友
浪花 威望 +1 鱷魚的眼淚 2010-05-28 17:39
JACKSU93 威望 +1 我很贊同 2010-05-28 15:15
暱稱:通作排
通作排
第 4 則發表於 2010-05-28 14: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浪花 威望 +1 可以公投要求現場直播 2010-05-28 17:40
75山砲 威望 +1 如果能這樣做更好!!!!! 2010-05-28 15:09
第 5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02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大丁
第 6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04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7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05 - 發短訊 - 加好友
浪花 威望 +1 最好嚇他個屎尿直噴! 2010-05-28 17:41
暱稱:60砲長
第 8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24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大丁 於 2010-05-28 15:04 發表 太讚了 但不知江國慶案會不會又被廢死聯盟拿來做文章
暱稱:化學士
消防水瞄手兵
第 9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42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05-28 15:24 發表 當然會被"會死團體"拿來作文章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699 我們看到這可能冤死的阿兵哥,是悲天憫人. "會死團體",則是見獵心喜,又有機會博版面了. 幾個律師費跟阿扁收很大的 ...
第 10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54 - 發短訊 - 加好友
浪花 威望 +1 若砸電視~~NCC可能會介入?! 2010-05-28 17:44
第 11 則發表於 2010-05-28 15: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序列 於 2010-05-28 15:54 發表 但是別忘了那個團體裡面也是有高人可以把焦點模糊掉的在媒體上哭喊著,然後看的我們好想把電視砸掉,但是想想電視是無辜的,而且是花自己錢買的就忍下來轉台看,結果別台又播出這個團體的新聞,可不可以播放些世界動 ...
浪花 威望 +1 那廢屎可就撈過界囉! 2010-05-28 17:43
暱稱:cccyt
第 12 則發表於 2010-05-28 16:29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通作排 於 2010-05-28 15:59 發表 千萬不要砸掉啊,這樣未經思考就判電視死刑,吠死團體明天就找上門了。 什麼,有人跟我說他們不管這事,他們連那種垃圾都當寶了,而且,管山管海,電視這種好東西被判死刑,他們一定會管的。
浪花 威望 +1 打掉/而且要一個接一個 2010-05-28 17:45
第 13 則發表於 2010-05-28 17:34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阿布
我就是阿布 了解嗎
第 14 則發表於 2010-05-28 19: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15 則發表於 2010-05-28 19: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5-28 17:34 發表 牛頭馬面準備要加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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