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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不好了

我在「夢幻泡影水頭港」
這篇提到

照理佈滿古蹟、遺址的古道,是不能開發的。但金門縣文化局發包請廠商把史蹟移走,就像文化局前那些從別的地方搬來的古石碑一樣,以利縣府可光明正大的開路。文化局淪為「文化開發建設局」。
不知有哪位懂文史法規的學長,可以說出他們違法的地方麼?

金門縣府著魔如此,我真想發動聯署,或協會行文給環境法律協會「蠻野心足」來檢舉

全文在
http://army.chlin.com.tw/BBS/viewthread.php?tid=8632&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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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軍犬士 金錢 +2 第三十二條  (保存原貌)   古蹟除因國防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經提出計 2013-03-16 13:21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03-1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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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蜜蜂 於 2013-03-13 09:46 發表
另外,我從后豐港社區一位金門朋友那裡得知
金門土地為何會飆那麼高
他的消息來源是縣議員與大陸財團聯手炒作
而賺錢的是大陸人
水頭碼頭因為直航的緣故已足夠使用,后豐港填海造陸是為了增土地販售
小蜜蜂學長,最近看到一些新聞,特別是「台開金門風獅爺商店街」,與后豐港填海造陸不相上下。

一個是航空,一個是航海。但是對水土的破壞力都一樣!

免稅商店街號稱近400公尺長,是台開投資的BOT,就在尚義機場旁邊。外面也是鐵皮圍牆隔開,從旁邊經過,只知道裡面施工中,不清楚是什麼東東。直到最近新聞造勢...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 ... x?id=20130206000218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7180504/112013030300336.html

說什麼上海虹口區旅遊協會長實地勘查,在下看來根本是台開找個芝麻綠豆官來告訴縣政府「嘿,有人客來啊!」新聞稿講到「...對岸業者也不諱言表示,要賺陸客的錢,就要以陸客的思維來調整行銷手法」就是此地無銀xxx...

金門縣政府真的想觀光賺錢想瘋了,三不五時就跑出一個很天兵的點子。當兵很天,多多2冬就過去了。但是縣政府這BOT一搞,投資收的回來是個大問號,說不定就跟台東美麗灣一樣:政府買單,納稅人貼補,當地人受罪,而且海岸美麗風光一去不復返。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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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警停電 金門2.3萬戶摸黑
金門本島無預警停電,導致電腦停擺,縣府公務員趁機出來「放風」。(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卅金門報導〕金門本島昨天上午大停電,全島二萬三千多用戶不來電,台電表示,停電原因是饋線接頭故障。

昨天上午八時零八分,金門發生無預警大停電,平靜的金門變得「更平靜」,許多店家因鐵捲門故障無法開門做生意;台電報修專線「一九一一」、金門縣政府服務中心「一九九九」電話塞爆。

來電的民眾,有的在洗頭髮,有的在賣饅頭,還有的在看電視,打來大罵「搞什麼飛機」、「生意損失誰賠」、質疑「為什麼停電」,停電前一個小時,縣府縣民服務中心就擠進一百多通抱怨電話,工作人員電話接到手軟。

無預警停電,縣府電腦全部停擺,縣府不少公務員趁機出來「放風」,難得在公牘間喘一口氣。

縣消防局接獲兩件受困電梯案,中正國小一名年輕女老師大聲呼救,同行的老工友淡定將電梯門撥開一道縫隙透空氣,老工友說,已經是第三次被困在電梯裡,旁人建議他去買彩券;另件案子是大樓一名清潔工,也順利脫困。

停電期間,金門尚義機場、小三通碼頭一度採用手動作業,緊急啟動備用電源渡過難關。

台電金門區營業處表示,塔山發電廠四座機組及夏興分廠兩座機組突發無預警跳機,九時十七分起分段復電,十一時零七分恢復全區供電。

金門縣2萬稚鱟 布袋放流復育
嘉義縣長張花冠、金門縣長李沃士等人進行成鱟野放。(記者蔡宗勳)
〔記者蔡宗勳卅嘉義報導〕金門縣長李沃士昨天帶著兩萬隻稚鱟和三對成鱟到嘉義海域放流,踏出台灣本島鱟復育工作第一步,李並打趣說,希望有夫妻魚美譽的鱟能夠在「親家」嘉義縣繁衍,成為台灣鱟復育基地。

鱟又名「活化石」,通常一公一母活動,公鱟常從背部抱住母鱟游泳前進,但因棲地遭破壞,正面臨生存危機,由於布袋、東石沿海偶而還可以發現鱟蹤跡,因而鱟復育被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列入主要任務之一。

雲嘉南管理處自九十八年起開始在嘉義布袋進行「南布袋濕地改善復育調查規劃」,積極推動鱟的生態復育,去年底並跨海與復育鱟成效斐然的金門縣政府合作,獲贈三對成鱟及兩萬隻稚鱟。

昨天李沃士與嘉義縣長張花冠、雲嘉南管理處長鄭榮峯、布袋鎮長蔡坤彬、中研院院士陳章波和新岑國小學童在布袋海景公園沙灘放流三對成鱟和兩千隻小鱟,剩餘一萬八千隻鱟寶寶下午由NGO團體搭船到好美潟湖北端濕地「稚鱟復育區」放流。

陳章波表示,除選定南布袋濕地接近龍宮溪的一處地點,逐漸建構成「小鱟中間育成及成鱟飼育場」外,接下來研究團隊也會定期觀測鱟寶寶生長狀況,希望南布袋溼地能順利變成億年活化石的新家。

張花冠形容鱟是真正的「原住民」,因而多年來縣府與當地居民、NGO、學術單位除進行鱟的復育及保育,並教育民眾正確生態觀念,避免不經意的行為破壞棲地。

==
機器跳機可以預警ㄡ??!!   
鱟若在嘉義復育完成, 金門的棲地就可開發, 因為 "鱟會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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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30 條  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
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
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

第 51 條  遺址所在地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主管機關之意見。
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遺址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
調查工程地區有無遺址或疑似遺址;如有發見,應即報主管機關依第四十
條審查程序辦理。
  
不知是否可控告這種行為


[ 本文章最後由 小蜜蜂 於 2013-03-14 1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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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蜜蜂 於 2013-03-14 10:49 發表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30 條  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
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
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 ...
具廠商(顧問)稱: 我們是以藝術的角度予以活化, 相關古蹟建物, 我們也將保留(存)其意象, 使其能夠風華再現... ...
(os: 設計對白, 如有雷同?? 嘿嘿嘿~ 不干我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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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蜜蜂 於 2013-03-14 01:07 發表
我在「夢幻泡影水頭港」
這篇提到
照理佈滿古蹟、遺址的古道,是不能開發的。但金門縣文化局發包請廠商把史蹟移走,就像文化局前那些從別的地方搬來的古石碑一樣,以利縣府可光明正大的開路。文化局淪為「文化開發 ...
這是古蹟相關的法令....落落長...我看不大懂...
http://163.20.52.71/stu635/cwpspage/ta/old/new_page_3.htm
看看有沒有幫助吧...
請從第29條往下看....

[ 本文章最後由 sjim007 於 2013-03-16 12:16 編輯 ]

168師砲兵670營砲一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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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上課時有提到這法規,也將可能相關的部分提供給學長做參考。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14 條 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 (市) 定三類,由各級主管
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直轄市、縣 (市) 定者,並應報中央主管機
關備查。
第 32 條
古蹟除因國防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經提出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委員
會審議,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外,不得遷移或拆除。

第 9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
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遷移或拆除古蹟。
二、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
三、毀損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
四、毀損國寶、重要古物。
五、違反第七十一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
    國寶、重要古物,未依限運回。
六、違反第八十三條規定,擅自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
    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
七、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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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資法,古蹟或歷史建築不是年代久就自動是古蹟或歷史建築,必須要經過主管機關(現在制度是由縣市政府發動)指定或登錄,才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如前面軍有所述,主管機關有保護文化資產的義務,所以地方政府並不能為所欲為,完全不保護文化資產。但因為需經指定或登錄程序,才受文資法保護,所以也確實不少古蹟或歷史建築是因為這樣被被犧牲掉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指定古蹟,對個人財產產生很多限制(例如不能任意改建),而且政府也不可能無限制保護所有有年代的建物,所以立法時才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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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所以我猜開版軍友說的問題,是因為那些建物並沒有被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的緣故。如需假如那是私有財產,如果業主自己都不覺得那是有價值的古蹟,而縣市政府又沒有積極保護,主動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但這也還要審議委員會通過,需被認定有相當的文化價值,縣市政府也不是想指定就可指定),則那些古蹟被拆掉,就法律來說,還真是沒法阻止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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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的單位,已經有地方(X堂)被市政府列為古蹟外,由於整個單位建築至今也近八十年了,所以文化局也準備將其他建築又要列為文化古蹟。這樣就很麻煩,因為不能隨意修建或買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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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火箭兵與後勤兵二位學長慷慨贊助,其實我們單位是那一大片地,市值絕對有百億元以上,原本以為可以挹注營收,不過文化局若宣佈古蹟後,變成我們很有可能還要再編預算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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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忠誠_參四文書 於 2013-03-17 19:12 發表
謝謝火箭兵與後勤兵二位學長慷慨贊助,其實我們單位是那一大片地,市值絕對有百億元以上,原本以為可以挹注營收,不過文化局若宣佈古蹟後,變成我們很有可能還要再編預算來維護。
親愛的參四鞋弟,偶可要講講自己的立場了。

偶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說實在的,各地方的文化局水準參差不齊,再加上人為因素(阿達、勾結、圖利、輿論等等),許多決定簡直不可思議,甚至倒行逆施。

像小蜜蜂鞋長講的水頭港填土、破壞金門鱟棲地,以及前面提到的古蹟移動、破壞遺址等作為,在下反對到底!

像鞋弟所言僅有八十年建築竟列為古蹟,卻不能隨意修建或買賣,甚至要貴單位多編預算維護,真是食古不化。偶同情您的遭遇。許多車站或建設老過八十歲,如今何在?文化局拿雞毛當令箭,擾民而已。

但是談及買賣土地,咨事體大,偶不清楚情況,不宜說什麼。但若因賣地可大賺一筆,然後作球給建商變更或重劃,在下就挺不下去了!希望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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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吧 新北投火車站
【聯合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3.03.17
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昨天邀請學者專家及文史工作者,說明新北投車站風華重現相關工作,歌手陳明章為義賣的CD簽名。
記者徐兆玄

北市府當年以象徵性一元,賣掉新北投火車站;
20多年後,在民代奔走、公民力量抬頭下,北市府今年編列象徵性一元,表達支持新北投火車站重建。
北市府文化局副局長林慧芬說,文化局長劉維公已當面拜託文化部長龍應台,希望她居中協調,迎新北投火車站回家。

北市府為建捷運,1989年拆除新北投火車站,最後以象徵性的一元,賣給彰化縣「台灣民俗村」。
「台灣民俗村」因經營不善遭法拍,新北投火車站再度易主。

「新北投火車站風華重現運動」昨天登場,現場擠進數百位民眾。
市議員吳思瑤、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大河文化基金會等,希望能號召1000位志工、募集700萬元經費,透過全民自主力量,重建新北投火車站。

吳思瑤說,「新北投火車站風華重現運動」是雙軌並行,一方面希望發起「一人一信寄給彰化縣政府」,迎新北投車站回娘家,但因機會有限,因此另方面也呼籲大家一人捐100元,支持新北投火車站重建。

北投文史工作者楊燁說,彰化縣政府已將新北投火車站列為暫定古蹟,但此有時效性。
他擔心時間一到,老車站就無法受到保護,可能遭破壞。

此外,大河文化基金會董事長邱明民去年帶領建築系學生,到彰化縣現場描繪,精心製作成新北投火車站立體動畫,昨天也現場放映。

【2013/03/16 聯合報

=
這一個案例可以參考~
  當初一元賣掉, 不知是何意?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 台北不想要這個"古蹟"了.
現在一元就想買回? 可以確定的是, 台北想要回這個"古蹟"了, 但是, 覺得只值得用一元的"象徵"經費?!
現在的"價值"並不等於當初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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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尉後勤兵 金錢 +1 真的很生氣!金門都不是金門了,老兵還想回來觀光嗎?本島兵都不太想去了! 2013-03-2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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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蜜蜂 於 2013-03-20 21:09 發表
金門縣政府真的瘋了,為了拓大水頭港,填士到浯江溪口,金門唯一紅樹林將消失了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 ... 28329989&type=1

http://news.ch ...
鞋長,偶想在中時發言,但試了幾天都顯示網路忙碌中,沒辦法...

今年看到新聞:縣議員陳滄江、李誠智昨與縣府會勘,要求停工另尋替代方案。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3032200215.html

... 陳滄江表示,廈門東渡碼頭以高架橋做為聯外道路,有效減少環境衝擊,讓人質疑「大陸能,金門不能?」再說這條新建道路將車流引入城區交通瓶頸路段,也讓人要問:是那一個天才想出來?

縣政府不只瘋了,根本就是「天」字第一號:天高皇帝遠,老子就是天子,愛怎麼做就怎麼做。所謂「完工後也會進行復育計畫」,簡直是官腔!奄奄一息的生態要能復育如昔,那下一屆諾貝爾生物學獎就非他莫屬了,臺灣之光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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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班長 金錢 +5 讚!讚!讚! 2013-03-22 14:45

  • 小蜜蜂 金錢 +3 我可能會發動革命,轟轟烈烈的,軍友願意共襄盛舉麼? 2013-03-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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